[发明专利]一种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无效
申请号: | 201410303220.1 | 申请日: | 2014-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872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08 |
发明(设计)人: | 杨怀玉;曲堂杰;陈公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3/22 | 分类号: | C09K3/22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 代理人: | 张贵宾 |
地址: | 250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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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燃煤 锅炉 烟尘 降尘 | ||
1.一种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其特征为: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加水混合制成:润湿剂0.5-1份、化学团聚剂1-2份、促进剂0.5-1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润湿剂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或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学团聚剂为丙稀酰胺类或黄原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促进剂为无机盐类。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润湿剂为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学团聚剂为聚丙烯酰胺。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促进剂为磷酸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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