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门锁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51284.0 | 申请日: | 2013-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1833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3 |
发明(设计)人: | S·米特巴池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开特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77/04 | 分类号: | E05B77/04;E05B85/02;E05B85/2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11247 | 代理人: | 刘丹,吴鹏 |
地址: | 德国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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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门锁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其具有:锁盒;支承在锁盒中的、主要由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组成的锁定装置;附加的加强元件。
背景技术
前述结构的机动车门锁通常布置和固定在对应的机动车门上或其内部。有关的机动车门锁与大多位于对应的机动车车身的B柱上的挡块相互作用。由此整体上提供了一种机动车门锁装置。
锁盒通常由金属制成,因为支承在锁盒中的锁定装置元件——即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特别在事故中受到巨大的力并必须吸收该力。这是因为重要的是:在这种事故中配有机动车门锁的门和特别是侧门至少在事故过程中无论如何都保持关闭。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例如人员被从机动车中抛出。此外,仅在机动车门关闭时才确保布置在那里的安全装置——如侧气囊、侧面防撞装置等——能够发挥保护车辆乘员的作用。
因此,在所述的碰撞情况下必要的是,锁定装置在与锁盒组合的情况下能够吸收所有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减速力并且特别是避免对应的机动车门的意外的打开过程。为此,在按照DE 10 2009 029 025 A1的此类现有技术中提出了一种开头所述结构的机动车门锁,其中,锁定装置附加地包括至少一个用于将力传递到锁盒上的装置。这种装置是一闩件,该闩件固定在锁盒上和/或布置成,使得在主锁定位置中该闩件从锁盒的侧壁达到转动锁叉。闩件与锁盒的进入狭槽相邻地布置,使得转动锁叉在所述的突然性的负荷下压向闩件。闩件便吸收相应的力并将该力传递到锁盒。
现有技术原则上被证明是成功的,然而其前提条件是需要一构造为闩件的、在机动车门锁中附加的可动的元件。这不仅在结构方面是相对较昂贵的,而且也可导致功能故障。因为闩件的作用方式取决于:转动锁叉在主锁定位置中实际上由于所述的负荷而被压向所述的闩件。然而如果由于例如锁盒的变形或因为转动锁叉不处于主锁定位置中而不满足上述条件,那么闩件自然不发挥作用。本发明旨在对该情况提供补救。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进一步改进这种机动车门锁,使得碰撞安全性得到改善并且特别是以结构简单的构造可靠地避免功能故障。
为了解决该技术问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这种机动车门锁的突出之处在于,必需的加强元件设计为使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的两个转动轴以与锁盒间隔开的方式耦合的加强板。
在本发明的范围内,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的相应的转动轴分别通过锚固在锁盒中的支承销限定。合乎逻辑的是,转动锁叉具有自己的转动锁叉支承销,锁定爪也是如此,即锁定爪配有相应的锁定爪支承销。通常,各支承销的一个端部穿过锁盒。此外,大多这样设计:各支承销的另一个端部穿过加强板。
加强板大多布置成与锁定装置的支承平面平面平行。由此,加强板与锁定装置的所述的支承平面间隔开并且所处的平面平行——也就是说平面平行。通过这种方式,锁定装置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主要是转动锁叉和锁定爪被接纳在支承平面与加强板之间。大多这样进行设计:加强板和支承平面与支承销相结合地限定出一截面为矩形的支承结构。借助于这种支承结构,在碰撞情况下作用于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门锁、在此特别是作用于锁盒的力被特别有效地吸收并且在必要时传递到对应的机动车门或机动车车身中。
在此大多这样进行设计:两个支承销分别布置在矩形的支承结构的边缘侧。也就是说,两个支承销通常限定了矩形的支承结构的短边,而所述的支承结构的长边由加强板和支承平面确定。
通常在发生碰撞时,力、特别是变形力沿车辆横向作用于锁盒。由于支承销附加地还通过根据本发明的加强板相互连接,因此可以吸收大的力。也就是说,根据本发明形成的、截面为矩形的支承结构能够毫无问题地吸收这种沿Y方向的力。根据本发明的支承结构用于,对锁定机构和外致动机构进行接纳并且在发生碰撞时沿Y方向对其加以保护。
如果转动锁叉位于其主锁定位置中并且锁定爪接合,则在沿车辆横向方向或者说Y方向的力的作用下有关的矩形的支承结构负责使支承销相对于锁盒进行相同的变形,其中,由于借助加强板使两个支承销彼此连接而使这两个支承销中的该变形的程度大致相同。由此,锁定爪和转动锁叉彼此之间的相对位置通常不发生变化或仅略微地发生变化,从而特别是避免了,锁定爪离开转动锁叉并由此使此前被抓住的挡块也脱开并由此促使机动车门意外地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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