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防盗装置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784048.7 | 申请日: | 2013-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0584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03 |
发明(设计)人: | 卢凤祥;张金祥;袁晓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5/102 | 分类号: | B60R25/102;B60R25/33;B60R25/3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9 | 代理人: | 郭振兴;彭晓玲 |
地址: | 550004***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防盗 装置 系统 | ||
1.一种汽车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遥控器、车辆安防终端,所述遥控器与所述车辆安防终端进行无线通信;
所述遥控器包括:第一微控制单元、接收模块、滚动码编码芯片、射频发送模块、遥控按键;所述接收模块、所述遥控按键分别与所述第一微控制单元相连;所述射频发送模块通过所述滚动码编码芯片与所述第一微控制单元相连;
所述车辆安防终端包括:第二微控制单元、发送模块、滚动码解码芯片、射频接收模块、加速度传感器、GPS模块、通信模块,所述发送模块、所述加速度传感器、所述GPS模块、所述通信模块分别与所述第二微控制单元相连;所述射频接收模块通过所述滚动码解码芯片与所述第二微控制单元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模块为125KHz接收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频发送模块为RF315MHz射频发送模块或RF433MHz射频发送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为125KHz发送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频接收模块为RF315MHz射频接收模块或RF433MHz射频接收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模块为GSM通信模块或GPRS通信模块或TD通信模块。
7.一种汽车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汽车防盗装置与汽车信息服务平台,所述汽车防盗装置包括遥控器、车辆安防终端,所述车辆安防终端与所述汽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通信;
所述遥控器包括:第一微控制单元、接收模块、滚动码编码芯片、射频发送模块、遥控按键;所述接收模块、所述遥控按键分别与所述第一微控制单元相连;所述射频发送模块通过所述滚动码编码芯片与所述第一微控制单元相连;
所述车辆安防终端包括:第二微控制单元、发送模块、滚动码解码芯片、射频接收模块、加速度传感器、GPS模块、通信模块,所述发送模块、所述加速度传感器、所述GPS模块、所述通信模块分别与所述第二微控制单元相连;所述射频接收模块通过所述滚动码解码芯片与所述第二微控制单元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汽车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GPS模块对车辆位置信息进行定位,所述发送模块将车辆位置信息发送给所述汽车信息服务平台。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汽车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GPS模块探测到车辆位置发生变动后,所述发送模块向所述车辆安防终端发送报警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汽车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向所述车辆安防终端发送报警信息后,所述汽车信息服务平台向所述车辆安防终端下发远程监听指令,所述远程监听指令包含预先设定的监听号码。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汽车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车辆安防终端不在线或未回复,则无法进行远程监听;
如果所述车辆安防终端收到所述远程监听指令后回复接收指令响应,则回拨所述监听号码,对所述车辆安防终端进行监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784048.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带收放导轨的可折叠救援拖车
- 下一篇:一种防止乘客碰撞的汽车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