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叉车托板有效
申请号: | 201320475034.7 | 申请日: | 2013-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921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15 |
发明(设计)人: | 刘晓伟;程兆斌;陈家云;曹国强;潘东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3M材料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19/38 | 分类号: | B65D19/38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周晨 |
地址: | 510663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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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叉车 | ||
1.一种叉车托板(10),包括:
固定板体(100);
活动板体(200),所述活动板体连接至所述固定板体,并且适用于在其上置放待搬运物;以及
翻转机构(300),所述翻转机构设置在所述固定板体和所述活动板体之间,并且,被构造成使得所述活动板体相对于所述固定板体在适于运输所述待搬运物的第一位置和适于搬移所述待搬运物的第二位置之间转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翻转机构(300)包括:
铰接件(310),所述铰接件将所述固定板体的一个端部和所述活动板体的一个端部活动地铰接在一起,从而使得所述活动板体能够绕着其端部相对于所述固定板体枢转;
至少一个推杆(320),所述推杆设置在所述固定板体处,并且适于以水平推动的方式驱动所述活动板体相对于所述固定板体枢转;以及
相互滑动配合的至少一对第一和第二滑动配合件(330、340),其中所述第一滑动配合件(330)设置在所述推杆(320)上,而所述第二滑动配合件(340)设置在所述活动板体(200)上,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滑动配合件相互滑动配合以将来自所述推杆的水平推动转换成所述活动板体相对于所述固定板体的枢转。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第一滑动配合件设置在所述推杆的一个端部。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第二滑动配合件设置在所述活动板体的靠近与所述固定板体铰接的所述端部一侧。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第一滑动配合件为滑块框,而所述第二滑动配合件为滑块。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活动板体(200)具有与该待搬运物的至少部分轮廓相应的待搬运物安置表面(290)。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待搬运物安置表面(290)为至少部分圆弧曲面的待搬运物安置表面。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固定板体(100)具有适于叉车叉臂伸入的叉臂伸入部(180)。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固定板体(100)包括至少一对纵向板条(110),和,布置成相互之间间隔开的并且每一个均连接所述至少一对纵向板条的若干横向板条(120)。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纵向板条和所述横向板条均为空心板条。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推杆设置在所述纵向板条内。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活动板体(200)包括至少一对纵向板棒(210),和,布置成相互之间间隔开的并且每一个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至少一对纵向板棒的若干横向板片(220)。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还包括驱动机构(400),所述驱动机构设置在所述固定板体上。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驱动机构为自动驱动机构,包括:
电机(410);
与所述电机连接的齿轮箱(420);
与所述齿轮箱连接的驱动杆(430);以及
与所述驱动杆连接并且适于驱动所述推动杆的螺旋千斤顶(440)。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驱动机构为手动驱动机构,包括手摇式螺旋千斤顶。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所述活动板体的所述第一位置是使得该待搬运物处于运输状态的待搬运物水平状态置放位置,而所述第二位置是使得该待搬运物处于搬移状态的待搬运物竖直状态置放位置。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托板,其中,该待搬运物包括筒形卷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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