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柴油发动机池形燃烧室有效
| 申请号: | 201320229287.6 | 申请日: | 2013-04-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969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20 |
| 发明(设计)人: | 刘志文;贾贵起;贺兆欣;张晓杰;赵洪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2F3/14 | 分类号: | F02F3/14 |
| 代理公司: |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09 | 代理人: | 董一宁 |
| 地址: | 122000 ***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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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天然气 燃料 柴油发动机 燃烧室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内燃机技术,具体涉及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的池型活塞燃烧室。
背景技术
由于环境保护的需要,为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世界各国制定了严格的汽车排放法规。在相同的法规下,由于天然气发动机更容易满足排放要求,整机成本也低,同时天然气相对柴、汽油价格低廉所以天然气发动机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许多大型公交车的发动机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但是目前相当多一部分使用天然气发动机的公交车,都是在原有柴油发动机基础上,对相关零部件进行改进后投入运行的。为了适应天然气作为燃料的特殊需要,最重要的改进就是将发动机的燃烧方式由原来的压燃式改为点燃式。为此就需要对原有柴油机燃烧室的结构进行改进,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就是针对于这一特殊要求而提出,以满足发动机点燃式燃烧方式的特性要求。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池型结构的发动机活塞燃烧室,改变柴油机原有的燃烧方式,以适应以点燃式天然气发动机正常工作的需要。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结构予以说明。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柴油发动机池形燃烧室,其燃烧室位于活塞体上部中心,燃烧室底部为平面圆池形。燃烧室直径W=78±0.05mm,高度H=19.5±0.1mm。燃烧室顶面与壁面上面以弧长半径R1=3mm过渡,燃烧室底面与壁面以弧长半径R2=5mm过渡。由于存在气门重叠角,工作时为了避免气门与活塞顶部相碰,在活塞顶部设置了气门预留余隙空间,气门预留余隙与燃烧室一起构成了天然气发动机的压缩空间,保证发动机的合理的压缩余隙,使天然气与空气充分混合后着火。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及产生的有益效果是:燃烧室满足了柴油机改用天然气发动机对压缩比的要求,在保证点燃式天然气发动机动力性要求的前提下,不会因压缩比过高而引起发动机产生爆震现象。池形燃烧室保证了天然气发动机与柴油机具有等同的动力性能,同时排放更低,使整机满足国四排放标准。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结构原理剖面图。
图2本实用新型结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并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进一步的说明。燃烧室位于活塞体1上部中心,燃烧室底部2为平面圆池形,燃烧室直径W=78±0.05mm,高度H=19.5±0.1mm,燃烧室顶面与壁面上面以弧长半径R1=3mm过渡,燃烧室底面与壁面以弧长半径R2=5mm过渡。活塞体顶部留有的气门预留余隙h=0.4mm,气门预留余隙与燃烧室一起构成柴油机的压缩空间。
实施例为天然气发动机,燃烧室容积92.38ml。燃烧室的池型结构能够与天然气供给、进气系统相配合,使混合气得到了合理的预混合。同时通过天然气供给的电子精确控制,保证了混合气的合理浓度,混合气经火花塞点燃后,有效的避免发生爆燃及表面点火现象,保证了发动机的动力性及经济型指标。
本实用新型在CY4102-N4A天然气发动机上验证实施,发动机标定功率88kW/ 2800 r/min,扭矩343N.m,排放水平满足GB17691-2005标准规定的国四限值,排气温度≤ 700℃,噪声限值≤116 dB(A)。与柴油机相比,基本无PM排放,CO及NMHC排放也远低于柴油机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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