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减震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79159.4 | 申请日: | 2013-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073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高桥秀明;佐藤公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昭和 |
主分类号: | F16F9/18 | 分类号: | F16F9/18;F16F9/34;F16F9/54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8 | 代理人: | 陈波;文琦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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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减震器 | ||
1.一种减震器,包括:
分别由筒体形成的外管、内管和座管,和被固定到所述外管的内周表面的轴承,
其中,以所述内管和所述外管能够在沿着所述内管和所述外管的所述筒体的中心轴线的方向上移动的方式,将所述内管从其第一端开口侧经过所述外管的第一端开口和轴承而插入到所述外管中,
油被封装在所述外管内侧,并且
所述座管的所述筒体的第一端侧经过所述内管的所述第一端开口而被插入到所述内管中,并且以所述座管能够沿着与所述外管的所述筒体的所述中心轴线交叉的方向移动的方式,将所述座管的所述筒体的第二端装接到所述外管的封闭的第二端筒体底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器,其中
所述座管的所述筒体的所述第一端侧包括扩大直径部分,并且
所述扩大直径部分的外周与所述内管的内周表面之间的间隙形成油通道,该油通道允许产生阻抑所述内管和所述外管的运动的阻尼力。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器,其中
由筒体形成的颈圈与所述内管共轴地固定到在所述内管的所述第一端开口侧上的、所述内管的内周表面,并且
所述座管的所述筒体的外周表面与所述颈圈的内周表面之间的间隙形成油通道,该油通道允许产生阻抑所述内管和所述外管的运动的阻尼力。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减震器,其中
由筒体形成的颈圈与所述内管共轴地固定到在所述内管的所述第一端开口侧上的、所述内管的内周表面,并且
所述座管的所述筒体的外周表面与所述颈圈的内周表面之间的间隙形成油通道,该油通道允许产生阻抑所述内管和所述外管的运动的阻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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