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压缩气体供给单元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98914.1 | 申请日: | 2013-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7540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4 |
发明(设计)人: | 小林健一;宇波厚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耐思特岩田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04C23/00 | 分类号: | F04C23/00;F04C28/08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021 | 代理人: | 雒运朴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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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压缩 气体 供给 单元 | ||
1.一种压缩气体供给单元,具备:多个涡旋压缩机;能够独立地控制各涡旋压缩机的转速的变换器装置;对该多个涡旋压缩机的喷出气体进行合流的配管或贮存箱;检测该多个涡旋压缩机的喷出压力的压力传感器;控制所述变换器装置而控制各涡旋压缩机的转速的控制装置,
所述压缩气体供给单元的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具有:对所述多个涡旋压缩机的上限转速及下限转速进行设定的上下限转速设定机构;根据压缩气体供给单元的负载算出所述多个涡旋压缩机的合计转速的算出机构;将算出的合计转速分配给各涡旋压缩机而设定各涡旋压缩机的转速的转速设定机构,
在通过所述算出机构算出的算出合计转速低于作为各涡旋压缩机的上限转速的合计的全部上限合计值时,在所述算出合计转速与所述全部上限合计值的第一差量在第一涡旋压缩机的上限转速与下限转速的第二差量以内的情况下,所述转速设定机构使第一涡旋压缩机的转速降低所述第一差量,并使其他的涡旋压缩机维持为上限转速,在所述第一差量比所述第二差量大的情况下,所述转速设定机构停止第一涡旋压缩机,并使第二涡旋压缩机的转速降低所述第一差量与第一涡旋压缩机的上限转速的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气体供给单元,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上下限转速设定机构中,将所述涡旋压缩机的无润滑运转的下限转速设定为比润滑运转的下限转速高的转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压缩气体供给单元,其特征在于,
将无润滑运转的涡旋压缩机的下限转速设定为与该涡旋压缩机的负载率30%对应的转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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