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路口三秒起步线在审
申请号: | 201310062929.2 | 申请日: | 2013-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887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8 |
发明(设计)人: | 陈际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市镇海怡福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9/08 | 分类号: | E01F9/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2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路口 起步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路口交通标志线,具体地说是一种路口信号灯停止线后的车辆起步标线。
背景技术
现有的路口信号灯停止线,按交通法规是单条实线设置,车辆碰到红灯时就靠近停止线停下,等到红灯转为绿灯时再起步行驶,这样很好地解决了路口的交通矛盾,但是车辆起步到车速达到规定车速时,需要经过3到5秒的时间,碰到驾驶技术不熟练或者注意不集中的驾驶员时,会拖延更长的时间,这样极大地影响路口的通行能力,还会留下交通事故的隐患,因为车辆在绿灯亮起时起步一般都比较心急,稍慢一步后面就会按喇叭,这样就会影响驾驶人员的心情,易将注意力分散,而路口的行人,尤其是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很大一部分人都不看信号灯而看路上的车流,只要车流没动他就会闯过去,殊不知这时红灯即将亮起或刚亮起,很大部分路口的交通事故都是这个原因引起的。而路口通行能力的下降,也是城市交通路堵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发明内容
为了提高信号灯路口的车辆通行能力,本发明提供一种路口三秒起步线的方式,该方式不仅能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而且可以降低路口的交通事故率。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在原有的路口信号灯停止线的基线上,向后退5米设置起步线,起步线的宽度跟信号灯路口停止线相同,为了与停止线有明显的区别,起步线设置成黄色凸起的实线,它的一头与路面边线连接,另一头与该车道的另一侧的实线连接,如果是中间车道,则起步线的两头与该车道的两侧实线相连;为了使驾驶员能确认车辆离路口停止线的距离,在起步线与停止线之间每隔1米设置间距线,间距线向停止线方向逐渐缩短,共设四条,间距线的宽度跟信号灯路口的停止线相同,色彩与形状设置成黄色凸起的实线。车辆在红灯亮起时应停在起步线以外或附近,在到计时红灯信号还剩3秒时就可以起动车辆步,到绿灯亮起时车辆正好要到或过停止线,而这时的车速已可控制在路口规定的最高车速,可以最快的方式通过路口,实现车流与信号灯的无缝衔接。跟据实验,提前三秒起步,在每一次绿灯的时段内按二个车道来算可以多通过8辆左右的车次,纵横方向加起来就是16辆左右,红绿灯的变换时间每次平均按1分钟来计算,那么这个路口1个小时就可以多通过960辆车次,这对于分秒必争的堵城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改善。
那么这种方式会不会影响路口的交通安全呢?我们来分析一下,现在过路口的行人中,尤其是个别开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他们在横过马路时,根本不看信号灯,而是看车流,车辆在动他就会等,而车辆没动他就会横穿马路,虽然也在斑马线上,殊不知这时车道上的绿灯己经亮起或者即将亮起,被第一车道上正在起步的车辆档住视线的第二车道上的车快速驶来时,就会出事,许多交通事故都是这个原因引起的。而在停止线的基础上向后退若干米设置起步线,使路囗更开扩,视野更宽扩,驾驶员能更好地预判路面的情况,而行人或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看车流在动,也就不会盲目横穿过马路,因此说设置了起步线路口会更安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一、提高了信号灯路口的通行能力,可缓解城市路堵的局面;二、拓宽了信号灯路口的视野,有利于安全通行;三、可实现实施闯黄灯的警令,杜绝误闯红灯的现象,更有利于路口的交通安全,方法简单。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是路口三秒起步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路口,2.停止线,3.起步线,4.边线,5.实线,6.间距线, 7.斑马线。
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中,在原有的路口1信号灯停止线2的基线上,向后退5米设置起步线3,起步线的宽度跟信号灯路口停止线相同,为了与停止线有明显的区别,起步线设置成黄色凸起的实线,它的一头与路面边线4连接,另一头与该车道的另一侧的实线5连接,如果是中间车道,则起步线的两头与该车道的两侧实线相连;为了使驾驶员能确认车辆离路口停止线的距离,在起步线与停止线之间每隔1米设置间距线6,间距线向停止线方向逐渐缩短,共设四条,间距线的宽度跟信号灯路口的停止线2相同,色彩与形状设置成黄色凸起的实线,图中7为斑马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宁波市镇海怡福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未经宁波市镇海怡福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62929.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