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装置及其控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54940.8 | 申请日: | 2012-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182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远藤麻依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G02B7/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何立波;张天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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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装置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种摄像装置,其中,具有:
摄像单元,其通过能够对光图像进行光学缩放的变焦透镜,对被摄体进行摄像,输出用于表示被摄体像的图像数据;
电子变焦单元,其对通过上述摄像单元而获得的图像数据进行电子缩放;
变焦操作单元,其用于进行使变焦透镜及电子变焦单元的变焦倍率变更的操作;
变焦控制单元,如果变焦倍率落在直至变焦透镜位于长焦端时的光学最大变焦倍率为止的光学变焦应用缩放范围内,则该变焦控制单元仅使用变焦透镜对图像数据进行缩放,而如果变焦倍率落在超过光学最大变焦倍率的电子变焦应用缩放范围内,则同时使用电子变焦单元对图像数据进行缩放;
超分辨率处理单元,其针对上述图像数据进行抑制噪音强调并强调轮廓的超分辨率处理,生成超分辨率图像数据;以及
加权合成单元,其在变焦倍率落在上述电子变焦应用缩放范围内时,通过上述变焦倍率越大则超分辨率图像数据的权重越大的加权处理,对所生成的超分辨率图像数据和没有进行超分辨率处理的图像数据进行合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装置,其中,
还具有记录控制单元,如果变焦倍率落在光学变焦应用缩放范围内,则该记录控制单元将光学地缩放为该变焦倍率而没有进行超分辨率处理的图像数据记录在记录单元中,如果变焦倍率落在电子变焦应用缩放范围内,则该记录控制单元将使上述加权合成而得到的图像数据电子地缩放为该变焦倍率后的图像数据记录在记录单元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中,
还具有超分辨率处理控制单元,其按照如果变焦倍率落在上述光学变焦应用缩放范围内,则不进行超分辨率处理,而在变焦倍率落在上述电子变焦应用缩放范围内时,对图像数据进行超分辨率处理的方式,对上述超分辨率处理单元进行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装置,其中,
上述超分辨率处理控制单元,按照在大于或等于上述电子变焦应用缩放范围的最低变焦倍率时,对图像数据进行超分辨率处理的方式,对上述超分辨率处理单元进行控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装置,其中,
还具有加权合成控制单元,其按照下述方式对对上述超分辨率处理单元进行控制,即,如果其变焦倍率小于或等于规定的变焦倍率,则即使落在上述电子变焦应用缩放范围内也不对超分辨率图像数据进行合成,而在变焦倍率比上述规定的变焦倍率大时,对超分辨率图像数据进行合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摄像装置,其中,
上述规定的变焦倍率是事先确定的基准空间频率处的空间频率响应达到规定值的变焦倍率。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中,
上述加权合成单元为,在变焦倍率落在从上述光学最大变焦倍率到超过上述光学最大变焦倍率的第1变焦倍率为止的范围内时,对超分辨率图像数据和没有进行超分辨率处理的图像数据进行加权处理,
上述记录控制单元为,如果变焦倍率落在从上述光学最大变焦倍率到第1变焦倍率为止的范围内,则将使加权合成而得到的图像数据电子地缩放为该变焦倍率后的图像数据记录在记录单元中,在变焦倍率超过上述第1变焦倍率的情况下,将使上述超分辨率图像数据电子地缩放为该变焦倍率后的图像数据记录在记录单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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