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驱动式多功能运载车辆的变速冲击降低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40661.6 | 申请日: | 2012-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644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30 |
发明(设计)人: | 任成道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同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L11/18 | 分类号: | B60L1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11399 | 代理人: | 崔征 |
地址: | 韩国大***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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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驱动 多功能 运载 车辆 变速 冲击 降低 系统 | ||
1.电驱动式多功能运载车辆的变速冲击降低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动机控制器,其用于控制发动机的输出;
自动变速器,其具有形成为一对的两段以上的传动装置;
变速控制器,其连接于所述发动机控制器,以便收发控制信息,并且对所述自动变速器的变速进行控制,
并且所述自动变速器通过所述变速控制器的控制,在变速时形成暂时中立,
并且所述自动变速器在到达中立位置的瞬间,通过所述发动机控制器,进行对所述发动机的转速增速或减速的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驱动式多功能运载车辆的变速冲击降低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动机控制器对所述发动机进行增速或减速,控制程度为与变速前传动装置的变速比以及变速后传动装置的变速比差异相应的转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驱动式多功能运载车辆的变速冲击降低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变速前的齿轮比和发动机转数分别称为变速前齿轮比(X)和变速前转数(A),变速后将达到的齿轮比和发动机转数分别称为变速后齿轮比(Y)和变速后转数(B)时,对所述发动机进行增速或减速,以便所述变速后转数(B)接近变速前转数(A)*变速前齿轮比(X)/变速后齿轮比(Y)。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驱动式多功能运载车辆的变速冲击降低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动变速器为液压式自动变速器,其通过液压进行操作,
并且所述变速控制器为方向控制阀,其对导入至所述液压式自动变速器的液压油的流动进行管制并控制方向。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驱动式多功能运载车辆的变速冲击降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变速器包括:
主动轴,其与发动机输出轴直接连接;
从动轴,其与所述主动轴平行;
两对以上的传动装置,其在所述主动轴和从动轴上分别设置形成为一对;以及
两个以上的多板式离合器,其设置于所述从动轴上,从而根据液压油进行操作的同时,管制根据所述传动装置的变速动力传输至所述从动轴。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电驱动式多功能运载车辆的变速冲击降低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传动装置是齿轮,其相互咬合形成为一对;或者是皮带轮,其通过皮带形成为一对,从而进行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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