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伸缩的移动摄影房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49501.2 | 申请日: | 2012-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079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31 |
发明(设计)人: | 周友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友华 |
主分类号: | B60P3/00 | 分类号: | B60P3/00;E04H1/12 |
代理公司: | 辽宁沈阳国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1100 | 代理人: | 刘文生 |
地址: | 110042 辽宁省沈***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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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伸缩 移动 摄影 | ||
1.一种可伸缩的移动摄影房,包括:皮卡车,其特征在于:皮卡车车斗内设有房体(11);该房体(11)由顶棚骨架(2)、侧骨架(4)和房体外皮(5)构成,所述的房体(11)与皮卡车车斗至少一处活动式连接,房体(11)的顶棚(1)下部设有可伸缩棚板(12);房体(11)一侧或两侧的顶棚骨架(2)的适配位置设有卷帘盒(3),其内设有伸展卷帘;所述的房体(11)至少一侧设有窗口(9);所述的房体(11)后部设有房门(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伸缩的移动摄影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房体(11)前端驾驶室的上部设有储藏间(6);并与房体(11)内相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伸缩的移动摄影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物间(6)的前端为弧形,且至少一侧设有透窗(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伸缩的移动摄影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顶棚(1)为拱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种可伸缩的移动摄影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顶棚(1)两侧边缘设有导水槽(1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伸缩的移动摄影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房体(11)的后部还设有用于固定所述可伸缩棚板(12)的后支架(1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伸缩的移动摄影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支架(10)下端支架腿抽出后固定在地面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伸缩的移动摄影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房体(11)内的适配位置分别设有展示设备、折叠式化妆台、摄影设备以及电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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