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支腿组件及具有该支腿组件的起重机有效
申请号: | 201220099807.1 | 申请日: | 2012-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757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05 |
发明(设计)人: | 刘永传;何文明;赖志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23/78 | 分类号: | B66C23/7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600 湖南省长***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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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件 具有 起重机 | ||
1.一种支腿组件,包括设置于底盘(2)上的水平支腿及与所述水平支腿相连接的垂直支腿,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腿的中心轴线的延长线与所述垂直支腿的中心轴线的延长线之间形成有偏移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腿包括左水平支腿箱(31)、左水平活动支腿(32)、右水平支腿箱(41)及右水平活动支腿(42),所述垂直支腿包括左垂直支腿箱(33)、右垂直支腿箱(43),所述左水平支腿箱(31)与所述右水平支腿箱(41)焊接于一体并固定在所述底盘(2)上且位于设置于所述底盘(2)上的一桥(21)及二桥(22)之间,所述左水平活动支腿(32)的一端向所述右水平支腿箱(41)一侧偏移形成用于固定所述左垂直支腿箱(33)的固定座(321),所述右水平活动支腿(42)的一端向所述左水平支腿箱(31)一侧偏移形成用于固定所述右垂直支腿箱(43)的固定座(421),所述固定座(321)的中心相对于所述左水平活动支腿(32)的中心线向所述一桥(21)的一侧形成所述偏移量,所述固定座(421)的中心相对于所述右水平活动支腿(42)的中心线向所述二桥(22)的一侧形成所述偏移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321)的中心相对于所述左水平活动支腿(32)的中心线向所述一桥(21)的一侧形成偏移量与所述固定座(421)的中心相对于所述右水平活动支腿(42)的中心线向所述二桥(22)的一侧形成偏移量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腿邻近于所述二桥(22),所述右支腿邻近所述一桥(21)。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支腿还包括左垂直活动支腿(34)及右垂直活动支腿(44),所述左垂直活动支腿(34)可伸缩地设置于所述左垂直支腿箱(33)中,所述右垂直活动支腿(44)可伸缩地设置于所述右垂直支腿箱(43)中。
6.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支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水平支腿箱(31)远离所述左垂直支腿箱(33)的一端相对所述右水平支腿箱(41)设有右垂直支腿箱(43)的一端设有缩进量,所述右水平支腿箱(41)远离所述右垂直支腿箱(43)的一端相对所述左水平支腿箱(31)设有左垂直支腿箱(33)的一端设有缩进量。
7.一种起重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支腿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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