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装置及其页面缩放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17785.0 | 申请日: | 2012-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195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庄家豪;姜至善;黄赛荣;商怀雨;刘威;兰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8 | 分类号: | 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装置 及其 页面 缩放 方法 | ||
1.一种电子装置,包括触摸屏、处理单元和显示单元;所述触摸屏响应用户的触摸输入并产生触摸屏的被触摸位置的触摸信号,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包括
一手势识别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触摸信号侦测用户的触摸手势,并在侦测到用户的触摸手势为一缩放触发手势时进入一页面缩放状态,手势识别模块在页面缩放状态下侦测用户的一滑动触摸手势,其中,所述缩放触发手势为一触摸该触摸屏的时间大于一第一预设时间的触摸手势;
一页面缩放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手势识别模块侦测的缩放触发手势确定一缩放原点以及根据所述滑动触摸手势确定页面的缩放类型以及缩放比例,并缩放当前页面;及
一显示控制模块,用于控制显示单元刷新显示缩放后的页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势识别模块还用于在页面缩放状态,侦测用户的触摸手势是否为结束页面缩放状态的缩放结束手势,所述手势识别模块侦测到到所述缩放结束手势时退出页面缩放状态,其中,所述结束页面缩放状态的触摸手势为一触摸该触摸屏的时间大于一第二预设时间时触摸手势或持续没有接收到触摸信号的时间大于第二预设时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页面缩放模块确定所述缩放触发手势的触摸位置点为缩放原点。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页面缩放模块确定所述滑动触摸手势的方向是背离缩放原点,确定所述缩放类型为放大;页面缩放模块确定滑动触摸手势的方向是靠近缩放原点,确定所述缩放类型为缩小。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页面缩放模块确定滑动触摸手势的起点与缩放原点之间的第一距离,终点与缩放原点之间的第二距离;当页面缩放模块判断所述第二距离大于第一距离时,确定所述滑动触摸手势的方向是背离缩放原点,确定缩放类型为放大;当页面缩放模块判断所述第二距离小于第一距离时,确定滑动触摸手势的方向是靠近缩放原点,确定缩放类型为缩小。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页面缩放模块确定所述滑动触摸手势的方向是靠近缩放原点,确定所述缩放类型为放大;页面缩放模块确定所述滑动触摸手势的方向是背离缩放原点,确定所述缩放类型为缩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页面缩放模块确定滑动触摸手势的起点与缩放原点之间的第一距离,终点与缩放原点之间的第二距离;当页面缩放模块判断所述第一距离大于第二距离时,确定所述滑动触摸手势的方向是靠近缩放原点,确定缩放类型为放大;当页面缩放模块判断所述第一距离小于第二距离时,确定滑动触摸手势的方向是背离缩放原点,确定缩放类型为缩小。
8.如权利要求5或7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页面缩放模块根据第一距离与第二距离之间的距离差值以及缩放因子确定缩放比例,当确定缩放类型为放大时,缩放因子与距离差值之积为放大比例;当确定缩放类型为缩小时,缩放因子与距离差值之商为缩小比例。
9.如权利要求5或7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页面缩放模块根据第一距离与第一距离和第二距离的距离差值的比值来确定放大/缩小比例。
10.一种页面缩放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步骤:
a.响应用户的触摸输入并产生包括触摸屏被触摸位置的触摸信号;
b.接收并响应所述触摸信号,根据触摸信号侦测用户的触摸手势,并判断用户的触摸手势为缩放触发手势时,进入页面缩放状态,所述缩放触发手势为一触摸该触摸屏的时间大于一第一预设时间的触摸手势;
c.根据所述触摸信号侦测用户触发的一滑动触摸手势,及根据所述缩放触发手势确定一缩放原点;
d.根据所述滑动触摸手势和缩放原点确定页面的缩放类型以及缩放比例;
e.根据所述缩放类型和缩放比例缩放当前的页面。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页面缩放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在页面缩放状态下,判断为结束页面缩放状态的缩放结束手势时,结束页面缩放操作,所述缩放结束手势为一触摸该触摸屏大于第二预设时间的触摸手势或持续没有接收到触摸信号的时间大于第二预设时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517785.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