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乙氧基胺的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06737.1 | 申请日: | 2012-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305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0 |
发明(设计)人: | 龚卫良;黄德周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C239/20 | 分类号: | C07C239/20 |
代理公司: |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9 | 代理人: | 孙高 |
地址: | 215619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乙氧基胺 制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有机合成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乙氧基胺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环已烯酮类除草剂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开发并产业化的新型除草剂,选择性强,对作物较安全,主要用于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乙氧基胺及其盐酸盐作为乙氧基胺化试剂,是合成环已烯酮类除草剂噻草酮、稀禾啶、三甲苯草酮等的主要中间体。此外,由于胺上的氢较活泼,乙氧基胺可以取代卤素,以及取代碳氧双键成为碳氮双键,因此乙氧基胺在合成羟基脲等有机合成领域也有重要的应用。
目前工业化中采用的路线,存在原料价格较高、反应条件苛刻,在工业上难于实施等缺点,难于工业化生产。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原料成本低、反应条件温和、易于工业化的乙氧基胺制备方法。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乙氧基胺的制备方法,其制备步骤为:
1)羟胺亚硫酸钠盐的合成(Raschig反应)
亚硝酸钠溶于水中,控制体系温度20~25℃,滴加亚硫酸氢钠的水溶液,滴加完毕,反应液降温至-10~-5℃,搅拌下通入二氧化硫气体,控制气体通入速度,使反应液温度控制在-5~0℃,当反应液pH=2.0~2.5,停止通二氧化硫气体,反应结束,得到羟胺亚硫酸钠盐;
2)乙基化反应
在步骤1)所得羟胺亚硫酸钠盐的溶液中,滴加35~40Wt.%氢氧化钠水溶液,调节反应液pH=11.0~12.0,再加入相转移催化剂,升温至80~85℃,同时滴加硫酸二乙酯和35~40Wt.%氢氧化钠水溶液,使体系维持pH=11.0~12.0,滴加完毕,维持80~85℃继续反应5.5~6h;
3)水解反应
在步骤2)所得反应液中滴加浓硫酸,调节pH=0~0.5,然后加热至回流,回流反应4~4.5h,停止反应,蒸馏至干,得到乙氧基胺硫酸盐和硫酸钠的混合物;
4)碱化及蒸馏
将乙氧基胺硫酸盐和硫酸钠的混合物用水溶解,然后用35~40Wt.%氢氧化钠水溶液,调节pH=11.0~12.0,维持45~60min,升温蒸馏,得到乙氧基胺。
所述乙氧基胺的制备过程,其反应方程式为:
步骤1)中所述的亚硝酸钠与亚硫酸氢钠的摩尔比为1:1.3~1.5。
步骤2)中所述的羟胺亚硫酸钠盐与硫酸二乙酯的摩尔比为1:1.1~1.2。
所述相转移催化剂为聚乙二醇或聚乙二醇二甲醚,相转移催化剂用量占硫酸二乙酯质量的1.5~2%。
本发明有益效果:以亚硝酸钠、亚硫酸氢钠和二氧化硫为起始原料合成乙氧基胺,同时由于相转移催化剂的加入,保证了原料易得价廉、工艺条件简单合理的前提下,实现了较高的收率,适合工业化生产。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1)羟胺亚硫酸钠盐的合成(Raschig反应)
27.9g(0.4mol)亚硝酸钠溶于50mL水中,控制体系温度20~25℃,滴加亚硫酸氢钠的水溶液(54.1g亚硫酸氢钠溶于100mL水),滴加完毕,反应液降温至-10~-5℃,搅拌下通入二氧化硫气体,控制气体通入速度,使反应液温度控制在-5~0℃,当反应液pH=2.0~2.5,停止通二氧化硫气体,反应结束,得到羟胺亚硫酸钠盐;
2)乙基化反应
在步骤1)所得羟胺亚硫酸钠盐的溶液中,滴加35Wt.%氢氧化钠水溶液,调节反应液pH=11.0~12.0,再加入0.1g聚乙二醇,升温至80~85℃,同时滴加硫酸二乙酯(60.0mL,0.44mol)和35Wt.%氢氧化钠水溶液,使体系维持pH=11.0~12.0,滴加完毕,维持80~85℃继续反应5.5h;
3)水解反应
在步骤2)所得反应液中滴加浓硫酸,调节pH=0~0.5,然后加热至回流,回流反应4~4.5h,停止反应,蒸馏至干,得到乙氧基胺硫酸盐和硫酸钠的混合物(白色固体);
4)碱化及蒸馏
将乙氧基胺硫酸盐和硫酸钠的混合物用水溶解,然后用35Wt.%氢氧化钠水溶液,调节pH=11.0~12.0,维持45min,升温蒸馏,当顶温到达80℃时停止收集,得到无色透明具强烈胺味的液体,即乙氧基胺19.0g,气相色谱分析含量:99.4%,收率65%(以亚硝酸钠计)。
实施例2
1)羟胺亚硫酸钠盐的合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未经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506737.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