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终端检测眨眼动作实现自拍的方法及移动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93934.4 | 申请日: | 2012-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465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7 |
发明(设计)人: | 黄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G06K9/00 |
代理公司: | 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23 | 代理人: | 江耀纯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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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终端 检测 眨眼 动作 实现 自拍 方法 | ||
1.一种移动终端检测眨眼动作实现自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检测并定位被拍摄者眼睛的位置;
检测是否发生符合设定条件的眨眼动作;
当检测到发生符合设定条件的眨眼动作时,经设定的延迟时间后自动拍摄照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的延迟时间为0.2秒~5秒。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包括判断完成所述眨眼动作的动作过程时间是否达到预设值,达到预设值时才判断为符合所述设定条件。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值比人眼正常眨眼时间长,不低于0.4秒。
5.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检测到眨眼动作时,检测被拍摄者的脸颊是否较之前变化为鼓起状,变化时判断为符合所述设定条件。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检测到眨眼动作时,检测被拍摄者的嘴是否较之前变化为嘟出状,变化时判断为符合所述设定条件。
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检测到眨眼动作时,检测被拍摄者是否吐出舌头,吐出舌头时判断为符合所述设定条件。
8.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检测到眨眼动作时,检测被拍摄者的头部是否较之前变化为向一侧倾斜状,变化时判断为符合所述设定条件。
9.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检测到眨眼动作时,检测被拍摄者的眼睛睁开幅度是否较之前变大,变大时判断为符合所述设定条件。
10.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的处理器控制相机按照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进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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