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眼控沟通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18674.7 | 申请日: | 2012-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772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26 |
发明(设计)人: | 邹嘉骏;方志恒;林伯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G06F1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闻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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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沟通 系统 | ||
1.一种眼控沟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眼控沟通系统包括:
供一第一使用者使用的一眼控辅助装置,包括一第一显示器、一第一处理单元及一眼控模块,所述第一处理单元电连接于所述第一显示器及所述眼控模块,所述眼控模块根据所述第一使用者的眼睛动作产生相对应的眼控指令传送给所述第一处理单元;及
供一第二使用者使用的一探视装置,包括一第二显示器及一第二处理单元,所述第二处理单元电连接所述第二显示器;
其中,所述第一处理单元依据所述眼控模块传来的眼控指令,让所述第一使用者以眼睛动作对显示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的所述第一操作界面进行操作,并回应其操作地执行相对应的命令,所述命令的内容包括产生及传送一资讯给所述第二处理单元;所述第二处理单元接收所述第一处理单元传来的所述资讯,及根据所述资讯的内容执行相对应的运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控沟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处理单元所传送的所述资讯包含一文字信息,且所述第二处理单元收到所述第一处理单元传来的所述资讯时,根据所述资讯驱使所述第二显示器的荧幕显示所述文字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控沟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处理单元是藉由无线通信或网络通信的方式链结所述第二处理单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控沟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处理单元产生一第二操作界面显示于所述第二显示器的荧幕,并传送所述第二使用者经由所述第二操作界面所输入的用以表达其意思的信息给所述第一处理单元,所述第一处理单元接收所述第二处理单元传送来的所述信息及驱使所述第一显示器的荧幕显示所述第二处理单元传送来的所述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眼控沟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眼控辅助装置包括用于供一第三使用者使用的一第三显示器,所述第三显示器电连接于所述第一处理单元,所述第一处理单元产生一第三操作界面显示于所述第三显示器的荧幕,并将所述第三使用者经由所述第三操作界面所输入的用以表达其意思的信息显示于所述第一显示器的荧幕。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眼控沟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眼控辅助装置包括一主杆,所述第一处理单元设于所述主杆内部,所述第一显示器及第三显示器分别连接于所述主杆的两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眼控沟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眼控辅助装置包括一第一活动支架,所述第一活动支架的两端分别枢接所述第一显示器与所述主杆的一侧,所述第二活动支架的两端分别枢接所述第二显示器与所述主杆的另一侧,且所述第一活动支架包括多支前、后串接且可相对转动的悬臂。
8.一种眼控沟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眼控沟通系统包括:
一眼控辅助装置,包括供一第一使用者使用的一第一显示器、一第一处理单元、一眼控模块及供一第三使用者使用的一第三显示器,所述第一处理单元电连接于所述第一显示器、第三显示器及所述眼控模块,所述眼控模块根据所述第一使用者的眼睛动作产生相对应的眼控指令传送给所述第一处理单元;及
供一第二使用者使用的一探视装置,包括一第二显示器及一第二处理单元,所述第二处理单元电连接所述第二显示器;
其中,所述第一处理单元依据所述眼控模块传来的眼控指令,让所述第一使用者以眼睛动作对显示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的所述第一操作界面进行操作,并回应其操作地执行相对应的命令,所述命令的内容包括产生及传送一信息给所述第二处理单元,及将所述信息显示于所述第三显示器;所述第二处理单元接收所述第一处理单元传来的所述信息,及将所述信息显示于所述第二显示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眼控沟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处理单元产生一第二操作界面显示于所述第二显示器的荧幕,并传送所述第二使用者经由所述第二操作界面所输入的用以表达其意思的信息给所述第一处理单元,所述第一处理单元接收所述第二处理单元传送来的所述信息及驱使所述第一显示器的荧幕显示所述第二处理单元传送来的所述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眼控沟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处理单元还产生一第三操作界面显示于所述第三显示器的荧幕,并将所述第三使用者经由所述第三操作界面所输入的用以表达其意思的信息显示于所述第一显示器的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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