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加氢催化作用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以及加氢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93920.0 | 申请日: | 2012-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804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1 |
发明(设计)人: | 杨清河;曾双亲;李丁健一;王奎;刘滨;任亮;刘佳;聂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J31/34 | 分类号: | B01J31/34;B01J27/19;B01J23/888;C10G45/08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刘国平;顾映芬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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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加氢 催化 作用 催化剂 及其 制备 方法 应用 以及 处理 | ||
1.一种具有加氢催化作用的催化剂,该催化剂含有载体以及负载在所述载体上的至少一种第VIII族金属元素和至少一种第VIB族金属元素,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为水合氧化铝成型物或氧化铝成型物,由含有至少一种水合氧化铝、至少一种含稀土元素的化合物和至少一种纤维素醚的原料制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其中,以该催化剂的总量为基准,所述载体的含量为30-80重量%,以氧化物计,所述第VIII族金属元素的含量为2-15重量%,所述第VIB族金属元素的含量为15-55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其中,以所述原料的总量为基准,所述纤维素醚的总含量为0.5-10重量%,以氧化物计的所述含稀土元素的化合物的总含量为0.5-12重量%,以Al2O3计的所述水合氧化铝的总含量为78-98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催化剂,其中,以所述原料的总量为基准,所述纤维素醚的总含量为3-7重量%,以氧化物计的所述含稀土元素的化合物的总含量为1-9重量%,以Al2O3计的所述水合氧化铝的总含量为84-95重量%。
5.根据权利要求1、3和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纤维素醚选自甲基纤维素、羟乙基甲基纤维素和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6.根据权利要求1、3和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稀土元素选自La、Ce、Pm、Nd、Sm、Eu、Gd、Tb、Dy、Ho、Er和Tm。
7.根据权利要求1、3和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含稀土元素的化合物选自氯化稀土、硝酸稀土、硝酸稀土铵和醋酸稀土;
所述水合氧化铝选自薄水铝石、三水铝石、无定形水合氧化铝和拟薄水铝石。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载体的吸水率为0.4-1.5,δ值为10%以下,Q1为12N/mm以上,
其中,
Q1为未经水浸泡的载体的径向压碎强度,以N/mm计,
Q2为经水浸泡30分钟并在120℃干燥4小时后的载体的径向压碎强度,以N/mm计。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载体的径向压碎强度为15-30N/mm,吸水率为0.6-1.2,δ值为5%以下。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第VIB族金属元素和第VIII族金属元素基本以盐的形式负载在所述载体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2和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中,所述第VIII族金属元素为钴和/或镍,所述第VIB族金属元素为钼和/或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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