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面板及其应用的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63568.6 | 申请日: | 2012-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075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发明(设计)人: | 康志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43 | 分类号: | G02F1/1343;G02F1/13363;G02F1/139 |
代理公司: | 深圳翼盛智成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00 | 代理人: | 欧阳启明 |
地址: | 518132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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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显示 面板 及其 应用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包括:
第一基板,包括第一电极;
第二基板,包括第二电极、多个第一像素区域及第二像素区域,所述第二电极具有像素电极结构,所述像素电极结构包括主干部及多个分支部,在各所述第一像素区域内,所述主干部与所述分支部之间具有第一预设角度,在各所述第二像素区域内,所述主干部与所述分支部之间具有第二预设角度,所述第一预设角度和第二预设角度均是小于或大于45度,且所述第一预设角度是不同于所述第二预设角度;
液晶层,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
第一偏光片,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外侧;
第二偏光片,设置于所述第二基板外侧;
第一四分之一波长相位差片,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一偏光片之间;以及
第二四分之一波长相位差片,设置于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二偏光片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基板还包括第三像素区域,该第三像素区域具有第三预设角度,该第三预设角度是不同于所述第一和第二预设角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基板还包括第四像素区域,该第四像素区域具有第四预设角度,该第四预设角度是不同于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预设角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角度是介于5度与42.5度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角度是介于10度与40度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角度是介于47.5度与85度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角度是介于50度与80度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四分之一波长相位差片与所述第二四分之一波长相位差片的慢轴之间夹角为90度,所述第一四分之一波长相位差片的慢轴与所述第一偏光片的吸收轴之间的夹角为45度,所述第二四分之一波长相位差片的慢轴与所述第二偏光片的吸收轴之间的夹角为45度。
9.一种显示装置,包括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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