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复合胶凝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97551.5 | 申请日: | 2012-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334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15 |
发明(设计)人: | 周建梅;郝润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C04B24/24 | 分类号: | C04B24/24;C04B22/16;C04B22/14;C04B7/26;C04B7/48;C04B18/30 |
代理公司: | 包头市专利事务所 15101 | 代理人: | 庄英菊 |
地址: | 014010 内蒙古***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复合 材料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复合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物料,按重量百分比计:高炉矿渣粉28~55%,钢渣粉0~18%,粉煤灰22~45%,脱硫石膏5~15%,复合碱固体激发剂6~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复合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复合固体激发剂包括:氢氧化钠、碳酸钠、低模数液体水玻璃、改性剂,原料组成重量比为:氢氧化钠10~25%,碳酸钠10~25%,低模数液体水玻璃55~65%,改性剂0.2~0.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复合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低模数液体水玻璃为模数2.5~2.8,波美度40~50度的水玻璃。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复合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改性剂为聚丙烯酰胺或聚磷酸盐。
5.一种复合胶凝材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复合固体激发剂的制备:将原料组成按重量比计:氢氧化钠10~25%,碳酸钠10~25%,低模数液体水玻璃55~65%,改性剂聚丙烯酰胺或聚磷酸盐0.2~0.5%混合均匀,在真空条件下陈化消解24~48小时,在140~170℃下干燥,干燥后,再进行粉磨至比表面积不小于300m2/kg得到的固体粉末;
(2)脱硫石膏的制备:将潮湿的烟气脱硫石膏在130℃-160℃的温度下煅烧3-5小时,冷却后粉磨至比表面积不小于300m2/kg的固体粉末;
(3)将高炉矿渣28~55%、粉煤灰22~45%、复合固体激发剂6~10%、脱硫石膏5~15%依次加入磨机,混磨20~60分钟,磨至比表面积不小于300m2/kg,再加入比表面积不小于400m2/kg的钢渣粉0~18%,充分混合即得复合胶凝材料;或是将所述高炉矿渣、粉煤灰、复合固体激发剂、脱硫石膏、钢渣分别进行粉磨后,再混合均匀即得复合胶凝材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内蒙古科技大学,未经内蒙古科技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9755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