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修复皮肤角质层的化妆品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91234.2 | 申请日: | 2012-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92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徐之伟;谢静红;严泽民;周建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2 | 分类号: | A61K8/92;A61Q19/00;A61Q19/08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张利强 |
地址: | 215555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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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修复 皮肤 角质层 化妆品 组合 | ||
1.一种修复皮肤角质层的化妆品组合物,包括活性成分和美容学上可接触的载体成分,其特征在于,以质量百分比计,所述活性成分中各组成成分配比为:
山茶油 30-60%;
神经酰胺 20-50%;
胆固醇 5-35%;
高级脂肪醇类 5-35%;
卵磷脂类 2-30%;
维生素及其衍生物 0.1-2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修复皮肤角质层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百分比计,所述活性成分中各组成成分配比为:
山茶油 30-50%;
神经酰胺 20-40%;
胆固醇 10-30%;
高级脂肪醇类 10-30%;
卵磷脂类 5-25%;
维生素及其衍生物 1-2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修复皮肤角质层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级脂肪醇类为鲸蜡醇、硬脂醇、鲸蜡硬脂醇、山嵛醇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混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修复皮肤角质层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卵磷脂类包括为大豆卵磷脂、蛋黄卵磷脂和氢化卵磷脂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混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修复皮肤角质层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中,所述的活性成分占0.5-10%,美容学上可接触的载体成分90-99.5%。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条所述的修复皮肤角质层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为乳化型化妆品,包括水包油型乳化体系或油包水型乳化体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修复皮肤角质层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为膏霜、乳液或精华素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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