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投影功能的摄像机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94920.3 | 申请日: | 2011-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852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1 |
发明(设计)人: | 高言礼;龙洪锋;刘永胜;詹静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博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5/7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48 | 代理人: | 胡吉科;孙伟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投影 功能 摄像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像机,尤其涉及一种具有投影功能的摄像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摄像机都具有显示屏,用于查看摄像信息,但这种显示屏较小,用户观看时较为吃力且只能供一个人观看,给用户造成使用不便。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投影功能的摄像机。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投影功能的摄像机,包括中央处理器、图像处理模块、显示屏和投影模块,其中,所述中央处理器分别与所述图像处理模块、显示屏和投影模块连接,所述图像处理模块分别与所述显示屏和投影模块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投影模块连接有投影镜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中央处理器通过控制线分别与所述显示屏和投影模块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图像处理模块通过图像数据总线分别与所述显示屏和投影模块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上述方案,使摄像机具有投影功能,可进行投影观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投影功能的摄像机的原理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具有投影功能的摄像机软件模块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至图2中的附图标号为:图像处理模块101;图像数据总线102;显示屏103;投影镜头104;中央处理器105;控制线106;投影模块107;
如图1所示,一种具有投影功能的摄像机,包括中央处理器105、图像处理模块101、显示屏103和投影模块107,其中,所述中央处理器105分别与所述图像处理模块101、显示屏106和投影模块107连接,所述图像处理模块101分别与所述显示屏106和投影模块107连接。
如图1所示,所述投影模块107连接有投影镜头104。
如图1所示,所述中央处理器105通过控制线106分别与所述显示屏103和投影模块107连接。
如图1所示,所述图像处理模块101通过图像数据总线102分别与所述显示屏103和投影模块107连接。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在传统摄像机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图像输出路径,用户可以根据不同的应用场合,通过软件界面来选择图像的输出设备,包括三种图像输出路径“从LCD屏输出”、“从投影输出”、“LCD屏和投影同时输出”。
软件模块的工作原理如图2所示。用户通过软件界面“图像输出设备选择”来选择图像如何输出,系统定义了三种输出选择:“从LCD屏输出”、“从投影输出”、“LCD屏和投影同时输出”。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投影功能的摄像机的硬件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中央处理器105通过控制线106来控制显示屏103和投影模块107,来选择图像输出设备;摄像机的图像经过图像处理模块101处理后,通过图像数据总线102传输给显示屏103和投影模块107;如果用户选择图像从投影输出,则图像会通过投影镜头104投射到墙壁或其他背景上供用户观看。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博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博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194920.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多功能导航车载电脑显示器
- 下一篇:一种具有可拆分扬声器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