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捷式公车拉手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48496.9 | 申请日: | 2011-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717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林衍;林岳川;周钟法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钟法 |
主分类号: | B60N3/02 | 分类号: | B60N3/02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李宁;唐绍烈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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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捷 公车 拉手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捷式公车拉手。
背景技术
现有公车的把手一般如图1所示,是由吊带10和吊环20组成。吊带10的上端固定在公车的横杆30上,吊带10的下端固定在吊环20上。受重力作用,吊带10自然下垂而被拉直,吊环20处于较低处,方便乘客拉住吊环20而防止跌倒。其中,吊带10的长度不宜太长,否则在公车行驶过程中,没被拉住的吊环20会自由摆动而伤及乘客,所以,吊带10通常偏短,但是,这么一来,对于一些个头较小的乘客来说,要拉住吊环20往往很费力,造成不方便。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对现有的公车拉手进行改进,专门研发出一种便捷式公车拉手,本案由此产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捷式公车拉手,以方便更多的乘客拉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便捷式公车拉手,包括吊带和吊环,吊带的上端固定在公车的横杆上,吊带的下端固定在吊环上,其特征在于:吊带加长,吊带上增设松紧带。
所述吊带加长10-15厘米。
所述吊带的两边缝有松紧带。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因为将吊带加长,且在吊带上增设松紧带,所以,拉手未被拉住时,吊带在松紧带的作用下自然收缩而呈较短形态,在行车过程中不会因自由摆动而伤及乘客,而当需要拉手时,只要伸手向下拉吊环,即可克服松紧带的弹力拉长吊带,方便不同高矮的乘客拉住吊环,特别是个头较小的乘客也能十分轻松地拉住吊环,使用十分方便。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公车拉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示意图。
标号说明
吊带10 吊环20
横杆30
吊带1 吊环2
横杆3 松紧带4。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2和图3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
一种便捷式公车拉手,包括吊带1和吊环2,吊带1的上端固定在公车的横杆3上,吊带1的下端固定在吊环2上。
本实用新型的改进点是:吊带1加长,如吊带1加长10-15厘米为最佳。吊带1上增设松紧带4,如在吊带1的两边各缝有松紧带4。
本实用新型的拉手未被拉住时,如图2所示,吊带1在松紧带4的作用下自然收缩而呈较短形态,在行车过程中不会因自由摆动而伤及乘客。
当需要拉手时,如图3所示,只要伸手向下拉吊环2,即可克服松紧带4的弹力拉长吊带1,方便更多的乘客拉住吊环2,特别是个头较小的乘客也能十分轻松地拉住吊环2,使用十分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非对本案设计的限制,凡依本案的设计关键所做的等同变化,均落入本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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