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十三巧板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96765.1 | 申请日: | 2011-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209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2 |
发明(设计)人: | 张岳玥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岳玥 |
主分类号: | A63F9/10 | 分类号: | A63F9/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6001 ***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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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十三 | ||
1.一种十三巧板,其特征在于:它由一个长方形板体分割成六个三角形板、一个正方形板、一个平行四边形板、四个梯形板和一个五边形板;所述长方形板的长宽比为4.4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十三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六个三角形板具体为四个直角边与斜边比为10∶14.1的等腰直角三角形板、两个直角边与斜边比为14.1∶20的等腰直角三角形板;所述平行四边形板的边长比为10∶14.1,所述平行四边形的同旁内角的分别为45度、135度;所述五边形板的锐角度数为45度,钝角度数为135度和270度,边长比例为14.1∶14.1∶4.1∶10∶28.2;所述四个梯形板具体为一个底角为45度且上底、下底、高与腰长比为10∶30∶10∶14.1的等腰梯形、一个锐角为45度且上底、下底、高与腰长比为18.2∶28.2∶10∶14.1的直角梯形、一个锐角为45度且上底、下底、高与腰长比为10∶20∶10∶14.1的直角梯形、一个锐角为45度且上底、下底、高与腰长比为4.1∶14.1∶10∶14.1的直角梯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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