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及其执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47806.4 | 申请日: | 2011-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345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0 |
发明(设计)人: | 于鸿祺;张茂庭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2/16 | 分类号: | G06F12/16;G06F13/38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关畅;王燕秋 |
地址: | 中国台湾高雄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影像 分享 储存 装置 及其 执行 方法 | ||
1.一种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1),其特征在于包含:至少一集成电路模块(10)及一应用程序(20),其中:
所述集成电路模块(10)包含至少一USB连接头(11)、至少一基板(12)、至少一控制器(13)及至少一内存(14),其中所述基板(12)用于承载所述USB连接头(11)、所述控制器(13)及所述内存(14),并使所述控制器(13)通过所述基板(12)电连接于所述USB连接头(11)与所述内存(14)之间;
所述应用程序(20)包含一影像录制模块(21)、一储存模块(22)及一切换模块(23),所述影像录制模块(21)用于驱动一电子计算机(40)的一影像撷取装置(41),当所述影像录制模块(41)取得影像后,所述储存模块(22)对影像进行编码并储存至少一录制影像(142)数据,所述切换模块(23)用于启动所述控制器(13)的一虚拟装置模块(131)。
2.一种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1),其特征在于包含:至少一集成电路模块(10)、一应用程序(20)及至少一电性导通件(30),其中:
所述集成电路模块(10)包含至少一USB连接头(11)、至少一基板(12)、至少一控制器(13)及至少一内存(14),其中所述基板(12)用于承载所述USB连接头(11)、所述控制器(13)及所述内存(14),并使所述控制器(13)通过所述基板(12)电连接于所述USB连接头(11)与所述内存(14)之间;
所述应用程序(20)包含一影像录制模块(21)及一储存模块(22),所述影像录制模块(21)用于驱动一电子计算机(40)的一影像撷取装置(41),当所述影像录制模块(41)取得影像后,所述储存模块(22)对影像进行编码并储存至少一录制影像(142)数据;
所述电性导通件(30)附着于所述基板(12)的至少一电性导通触点(121),使所述电性导通件(30)电连接各所述电性导通触点(121),所述电性导通触点(121)用于启动所述控制器(13)的一虚拟装置模块(131)。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成电路模块(10)包含至少一壳体(15)。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13)包含一预设装置模块(132),其能同时对所述电子计算器(40)提出连接一虚拟光盘(1321)及一储存磁盘(1322)的要求,并于启动所述虚拟装置模块(131)后关闭所述预设装置模块(132)。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存(14)包含至少一认证码(141),所述应用程序(20)包含一网络模块(24),所述网络模块(24)用于上传所述认证码(141)及所述录制影像(142)至一服务器(50),并取得所述服务器(50)回传的一网址(51)。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装置模块(131)为虚拟光盘或虚拟键盘。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用程序(20)包含一浏览模块(25),当所述虚拟装置模块(131)为虚拟光盘时,所述浏览模块(25)能依程序呼叫方式开启所述网址(51)。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13)包含一键入模块(133),当所述虚拟装置模块(131)为虚拟键盘时,所述键入模块(133)能依键盘输入方式开启所述网址(51)。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存(14)包含一用于储存所述录制影像(142)数据的储存空间(16)。
10.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影像分享的储存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机算机(40)包含一用于储存所述录制影像(142)数据的储存空间(16)。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华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47806.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