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遮光膜的玻璃基板及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076949.6 | 申请日: | 2011-03-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006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8 |
| 发明(设计)人: | 藤原晃男;赤尾安彦;蛭间武彦;市仓荣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硝子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G02B5/00;G02B1/10;B32B9/04;B32B17/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高培培;车文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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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遮光 玻璃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带遮光膜的玻璃基板,包含玻璃基板、及形成于所述玻璃基板上的多层构造的遮光膜,其中,
所述多层构造的遮光膜具有从所述玻璃基板侧起依次层叠满足下式的第一氮氧化铬膜(CrOx1Ny1)及第二氮氧化铬膜(CrOx2Ny2)的构造,
0.15<x1<0.5
0.1<y1<0.35
0.4<x1+y1<0.65
0.03<x2<0.15
0.09<y2<0.2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遮光膜的玻璃基板,
在所述第二氮氧化铬膜(CrOx2Ny2)上还层叠有满足下式的氧化铬膜(CrOx3),
0.07<x3<0.3。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遮光膜的玻璃基板,其中,
所述第一氮氧化铬膜的膜厚为25~75nm,所述第二氮氧化铬膜及所述氧化铬膜的总计膜厚为75~125nm,所述氧化铬膜的膜厚(t)相对于所述第二氮氧化铬膜及所述氧化铬膜的总计膜厚(T)之比(t/T)为0.05~0.75。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带遮光膜的玻璃基板,其中,
所述玻璃基板的θ-2θ=42.0°~45.0°的X射线衍射的最大强度IG和所述带遮光膜的玻璃基板的θ-2θ=42.0°~45.0°的X射线衍射的最大强度IC之比IC/IG满足IC/IG≤1.5。
5.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含液晶层和用于夹持所述液晶层的一对基板,其中,
所述一对基板中的一个基板为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带遮光膜的玻璃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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