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跨栏架自动排放机器人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52331.6 | 申请日: | 2011-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672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31 |
发明(设计)人: | 孙琦皓;姜剑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古美学校 |
主分类号: | B65G65/00 | 分类号: | B65G6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郭国中 |
地址: | 201102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跨栏 自动 排放 机器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自动运输卸载机器人系统,尤其是跨栏架自动排放机器人。
背景技术
自2004年奥运会上我国选手刘翔获得了110米栏冠军以来,跨栏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喜欢观看的体育赛事,并且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不断推广,越来越多的田径场馆以及学校操场开始提供跨栏架以供人们亲身体验跨栏的乐趣。
在摆放跨栏架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例如需要保证各组前后相邻跨栏架之间的距离相等、单个跨栏架的摆放角度需要垂直于跑道。因此人工搬运、摆放跨栏架存在着效率低下以及误差较大的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跨栏架自动排放机器人。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跨栏架自动排放机器人,包括微控制器、车体和跨栏架放置平台,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螺杆以及推动杆,其中,所述推动杆的中心处设置有螺纹通孔,所述螺杆的一端连接在位于所述车体内与所述微控制器相连接的马达上,所述螺杆的另一端穿过所述螺纹通孔延伸到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的跨栏架排放口处,其中,所述螺纹通孔的内螺纹与所述螺杆的外螺纹相匹配。
优选地,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螺杆的第一平衡杆和第二平衡杆,所述推动杆的两端分别抵住所述第一平衡杆的下表面以及所述第二平衡杆的上表面。
优选地,所述第一平衡杆和第二平衡杆将所述推动杆限定于水平位置。
优选地,所述第一平衡杆、第二平衡杆、以及推动杆为圆柱体。
优选地,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的上表面设置有两条直线型凹槽,其中,所述凹槽的一端延伸至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的跨栏架排放口处。
优选地,所述凹槽的轴向与地面成5度至10度夹角。
优选地,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的两侧侧壁上各设有一条平行于所述螺杆导轨,所述推动杆的两端分别连接在一所述导轨的滑行座上。
优选地,所述螺杆非连接所述马达的一端连接有限位装置。
优选地,还包括连接在所述车体前表面处的感应器搭载平台,在所述感应器搭载平台的下表面处设置有连接所述微控制器的发光二极管以及光电传感器。
优选地,还包括连接所述微控制器的遥控信号接口、指示灯、以及音乐片,所述螺杆非连接所述马达的一端包括光滑段,其中,所述光滑段上不设有螺纹。
根据本发明提供的跨栏架自动排放机器人主要通过运用光电传感器,沿着跑道或者黑线标记行走及停顿,到达指定位置后,机器人停止前进,并启动螺杆运转,推出一个跨栏架;然后继续前进到下一个指定位置后,再次启动螺杆运转,推出另一个跨栏架,如此反复,并在此运行过程中,伴有声光配合、以及无线遥控功能。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示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跨栏架自动排放机器人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跨栏架自动排放机器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示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跨栏架自动排放机器人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跨栏架自动排放机器人,包括微控制器、车体1和跨栏架放置平台2,其中,还包括螺杆4以及推动杆3,其中,所述推动杆3的中心处设置有螺纹通孔,所述螺杆4的一端41连接在位于所述车体1内与所述微控制器相连接的马达上,所述螺杆的另一端42穿过所述螺纹通孔延伸到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2的跨栏架排放口处,其中,所述螺纹通孔的内螺纹与所述螺杆4的外螺纹相匹配。
更为具体地,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2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螺杆4的第一平衡杆21和第二平衡杆22,所述推动杆3的两端分别抵住所述第一平衡杆21的下表面以及所述第二平衡杆22的上表面。例如,当所述螺杆4在所述马达的驱动下旋转时,其对所述推动杆3的施力驱使所述推动杆3旋转以及向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2的跨栏架排放口处移动,由于所述推动杆3的一端31被所述第一平衡杆21的下表面抵住、并且其另一端32被所述第二平衡杆22的上表面抵住,因此所述推动杆3将会仅沿着所述螺杆4向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2的跨栏架排放口处移动。优选地,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2的上表面设置有两条直线型凹槽51、52,其中,所述凹槽的一端延伸至所述跨栏架放置平台2的跨栏架排放口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古美学校,未经上海市古美学校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052331.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