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远程客户服务接口的提供商边缘桥接器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51954.5 | 申请日: | 2010-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684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2 |
发明(设计)人: | P·萨尔特西迪斯;丁哲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46 | 分类号: | H04L12/4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杨美灵;李家麟 |
地址: | 瑞典斯*** | 国省代码: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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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远程 客户 服务 接口 提供商 边缘 桥接器 | ||
相关申请
本申请要求具有2009年11月13日提出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61/260925的优先权。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一般涉及通信系统,并且更具体地说,涉及用于在提供商边缘桥接器中提供远程客户服务接口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城域以太网论坛指定城域以太网络(MEN)提供的服务、到MEN的接口和表征服务与接口的属性。
图1是示出在MEN与客户设备(CE)13a-13c之间的多个用户网络接口A-C(UNI)12a-12c的MEN 11的简化框图。如果用802.1技术来实现MEN,则MEN相当于提供商桥接网(802.1ad)。如图1中所示,每个UNI是在MEN与CE之间的分界。在UNI的帧格式是无标记或C标记的以太网帧。UNI提供基于端口和C标记的服务接口。以太网虚拟连接(EVC)是UNI的关联,使得在UNI的映射到EVC的任何进入客户帧可输送到具有到相同EVC的映射的任何或所有其它UNI。图1示出两个EVC。EVC-1将UNI A和UNI B相关联,并且EVC-2将UNI A、UNI B和UNI C相关联。对于提供商桥接网,EVC是由服务虚拟局域网(S-VLAN)实现并且由S-VLAN标识符(S-VID)标识的服务实例。
图2是通过外部网络网络接口(E-NNI)23连接的两个运营商MEN 21和22的简化框图。在MEF模型中,存在负责提供给客户的端到端服务的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可与一个或多个运营商签约以实现服务,每个运营商负责一个MEN。服务提供商可以是(或可以不是)运营商之一。E-NNI是表示在作为分开管理域操作的两个运营商MEN之间的边界的参考点。
在E-NNI 23的物理介质是全双工802.3LAN。在E-NNI的帧格式是S标记的802.3帧。S-VID是使得在E-NNI任一侧的运营商能够将帧映射到适当运营商虚拟连接(OVC)端点的服务标识符。
EVC 24是端到端(UNI到UNI)服务实例。OVC是本地(到一个运营商MEN)服务实例。图2示出用于MEN 21的第一OVC 25和用于MEN 22的第二OVC 26。在许多情况下,在给定运营商MEN内在OVC与EVC之间存在一对一关系;然而,这不是在所有情况中均适用。在图2底部的箭头提供了示出OVC 25和26以及EVC 24的简单示例。
图3是两个运营商MEN 31和32的简化框图,其中,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提供多点EVC。通过E-NNI 33来连接MEN。在某些情形下,服务提供商可能不想向其它运营商公开或委托提供给客户的服务的任何细节。服务提供商可向客户提供多点服务,但只从另一运营商的MEN购买点对点OVC。在图3中所示的示例中,服务提供商A向带有站点UNI A 34a、UNI B 34b、UNI E 34e和UNI D 34d的客户提供多点EVC。服务提供商A还拥有MEN A 31(即,服务提供商A还是MEN A的运营商)。为保持客户信息隐密并降低运营成本,服务提供商A只从MEN B 32的运营商购买两个点对点OVC。
在从UNI E 34e发送目的地为UNI D 34d的帧时,出现了问题。由于服务提供商A只使用来自MEN B 32的两个点对点OVC,因此,此帧需要在E-NNI 33的端口由MEN A 31接收,并在相同物理端口上以不同的S-VID被传送到UNI D 34d。此过程称为“发夹型交换”,并且不被当前提供商边缘桥接器所支持。
图4是两个运营商MEN 41和42的简化框图,其中,服务提供商用类似于图3的“发夹型交换”的过程来向位于另一运营商的MEN中的客户提供服务。通过E-NNI 43来连接MEN。服务提供商A向位于MEN B中的UNI D 44d提供两个(或更多)EVC。服务提供商A拥有MEN A,但不拥有MEN B。图4中所示的直接解决方案是服务提供商A从运营商B每EVC获得OVC,并且让运营商B执行服务复用功能性。
然而,服务提供商由于若干原因而可不喜欢此解决方案。首先,它要求服务提供商A从运营商B购买多个OVC,并且公开其客户信息的细节。其次,无论何时存在诸如向UNI D提供的EVC数量等的服务更改,服务提供商A就必须与运营商B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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