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荚状膜以及与其一起使用的背光模块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38101.8 | 申请日: | 2010-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61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W.廖;P.M.彼得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沙伯基础创新塑料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封新琴 |
地址: | 荷兰贝亨***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荚状膜 以及 与其 一起 使用 背光 模块 | ||
1.一种背光模块,包括:
背光源;
在所述背光源背对着反射器的一侧,与所述背光源相邻的漫射板;和
在观察侧具有凸起的荚状特征的荚状膜,其中所述漫射板位于所述荚状膜和所述背光源之间;
其中所述背光模块在所述背光源和所述漫射板之间具有距离“a”,并且在相邻的所述背光源之间具有距离“b”,并且“a”除以“b”的AB比率小于等于0.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视觉覆盖力方面的最小可觉差小于等于2.3。
3.如权利要求1至2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AB比率小于等于0.4。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从反射器到漫射板的距离小于等于15mm。
5.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漫射板的厚度小于等于10mm。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荚状膜不具有漫射颗粒。
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漫射板不包括漫射颗粒。
8.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进一步包括:位于所述漫射板和所述荚状膜之间的准直膜。
9.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荚状膜的非观察侧是抛光表面。
10.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荚状膜的非观察侧是哑光表面。
11.如权利要求1至10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进一步包括:所述荚状特征的纵横比为0.05到1.0。
12.如权利要求1至11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进一步包括:位于所述漫射板和所述荚状膜之间的漫射膜。
13.如权利要求1至12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进一步包括:
第一漫射膜和第二漫射膜,其中所述荚状膜介于它们之间,并且所述第二漫射膜介于所述荚状膜和所述漫射板之间;和位于所述荚状膜和所述第二漫射膜之间的准直膜。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背光模块,进一步包括: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一漫射膜介于所述液晶显示器和所述荚状膜之间。
15.如权利要求1至14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荚状膜取向为使得所述荚状纹理平行于所述背光源的轴线,并且进一步包括取向垂直于所述轴线的垂直荚状膜。
16.如权利要求1至14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荚状膜取向为使得所述荚状纹理平行于所述背光源的轴线。
17.如权利要求1至16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背光源是冷阴极荧光灯,具有CoC漫射板,反射器和所述CoC漫射板之间的距离为8mm,并且AB比率为0.21,带有两个0.2mm聚碳酸酯底部漫射器,0.25mm的PTE涂覆的棱镜膜时,所述冷阴极荧光灯通过所述背光模块不可见,并且其中所述AB比率是“a”除以“b”,“a”是所述冷阴极荧光灯和所述漫射板之间的距离,而“b”是相邻的冷阴极荧光灯之间的距离。
18.一种荚状膜,包括:
在所述膜的观察侧上的凸起的荚状特征,其中所述膜具有0.4到1.0的纵横比。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膜,其特征在于,当用在具有冷阴极荧光灯、CoC漫射板、反射器和所述CoC漫射板之间的距离为8mm、且AB比率为0.21、带有两个0.2mm聚碳酸酯底部漫射器、0.25mm的PTE涂覆的棱镜膜的背光模块中时,所述冷阴极荧光灯通过所述背光模块不可见,并且其中所述AB比率是“a”除以“b”,“a”是所述冷阴极荧光灯和所述漫射板之间的距离,而“b”是相邻的冷阴极荧光灯之间的距离。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膜,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块在视觉覆盖力方面具有小于等于2.3的最小可觉差。
21.如权利要求18至20任一项所述的膜,其特征在于,所述膜不具有漫射颗粒。
22.如权利要求18至21任一项所述的膜,其特征在于,所述荚状膜的非观察侧是抛光表面。
23.如权利要求18至21任一项所述的膜,其特征在于,所述荚状膜的非观察表面是哑光表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沙伯基础创新塑料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未经沙伯基础创新塑料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38101.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气体纯化装置
- 下一篇:活塞型空压机的微噪声气流处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