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扩展货物容量的集装箱有效
| 申请号: | 201080021981.8 | 申请日: | 2010-03-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394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15 |
| 发明(设计)人: | 马丁·克莱夫-史密斯;约翰·埃文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丁·克莱夫-史密斯;约翰·埃文斯 |
| 主分类号: | B65D88/12 | 分类号: | B65D88/12;B65D90/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周春梅 |
| 地址: | 英国沃*** | 国省代码: | 英国;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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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扩展 货物 容量 集装箱 | ||
1.一种具有扩展货物容量的集装箱(1),诸如贯穿覆盖区或平面形状,以扩展的抓取、搬运和支承配件(32,33)的扩展角末端为界,所述配件具有插入或内侧部分符合标准跨距,诸如ISO系列1,但外侧部分扩展到集装箱的边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其包括在外面中具有细长孔口的一些角配件,与略小于总集装箱长度的标准跨距兼容。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集装箱主体和/或负载室或封壳相对于以标准跨距设置的一些角配件在一端局部扩展超过该角配件或者以另外方式扩展。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集装箱主体和/或负载室相对于一些角配件在每一端局部扩展超过该角配件或者以另外方式扩展。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标准跨距的端部配件从集装箱主体端部插入但扩展到外部角端部末端,诸如以允许与并列的集装箱端部邻接。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相互链接或相互联接元件与抓取、搬运和支承角配件并排但独立地操作,用于集装箱布置成端对端串排邻接时彼此互联。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角端部配件细长孔口布置超过标准抓取、搬运和支承跨距,以便使集装箱主体覆盖区摆脱与标准跨距尺寸一致的约束且允许相对悬置或内插,以增加负载容量,诸如用于整数托盘化负载,同时保持符合标准搬运跨距。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端部配件纵向延伸到外部主体边际末端允许在配件的加固范围内的局部集装箱主体延伸。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局部主体延伸超过相应端部配件部署和/或跨距并且在相应端部配件部署和/或跨距之间延伸。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集装箱主体局部侵入到相应角配件跨距或覆盖区内。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在扩展主体轮廓内或者内部负载容量内设置抓取、搬运和支承轮廓,外部边际或角末端以多个诸如8个角配件为界,所述角配件在其外面中具有在位置和大小方面与ISO,例如系列1标准基础结构兼容的搬运孔口且配件主体扩展超过标准跨距到集装箱外部边际。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长于标称ISO 20′跨距或实际19ftin总外部长度极限,且所述扩展集装箱长度的至少部分占据端对端串排放置时的两个20′ISO系列1C标准集装箱之间的从前的自由空间,使得其累计或总计的总长度为大约40ft,却减少浪费的居间空间,有利于增加可用负载容量。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局部扩展的平面形状或覆盖区,和小厚度侧壁、端部出入门、前壁、底部或前端角柱和/或后端角柱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主体特征偏移或重新部署。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一对集装箱,其具有20′ISO标准跨距,通过彼此端对端串排并列而占据40ft ISO系列1跨距集装箱的覆盖区,且可选地相互链接,诸如利用穿过彼此邻接的角配件的锁定滑动螺栓或者利用与彼此邻接的角配件并排的锁定滑动螺栓。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内部长度或纵向跨距大于大约6000mm。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内部宽度宽于大约2400mm,在大约6000mm的长度或纵向跨距上一致。
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抓取、搬运和支承配件设于所述最外面的边际或角末端处,且在其外水平表面中具有超过126mm长度或纵长跨距的细长接纳孔口或槽;诸如140mm或145mm,用于在搬运或储存中的公位置、部署标志或抓取配件。
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搬运配件向外面孔口的位置和大小适于接纳公配件,公配件诸如扭锁锥,安置于ISO,例如系列1标准跨距位置。
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集装箱,其中,在外部角边际提供与串排端对端阵列的一个或多个其它集装箱的彼此相互链接以形成一元装运模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丁·克莱夫-史密斯;约翰·埃文斯,未经马丁·克莱夫-史密斯;约翰·埃文斯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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