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便携式移动电子设备终端中的连杆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295457.7 | 申请日: | 2010-08-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747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23 |
| 发明(设计)人: | 肖洋;斯孟于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安费诺飞凤通信部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5K5/02 | 分类号: | H05K5/02 |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刘晓春 |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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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便携式 移动 电子设备 终端 中的 连杆 | ||
1.用于便携式移动电子设备终端中的连杆,包括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用于遮蔽便携式移动电子设备终端的移动盖上翘后所形成的所述移动盖与便携式移动电子设备终端的底盖之间的开口,其特征在于:
所述连杆设有分别作为便携式移动电子设备终端中四连杆机构的左摇杆和右摇杆的左杆和右杆,左杆和右杆分别包括向前的悬臂和尾连接部位,所述尾连接部位与连接板的侧面连接;
所述连杆还设有轴套,所述轴套包括骨架套和附着在骨架套上的注塑套,所述骨架套与连接板的后侧连接;
所述左杆、右杆、骨架套和连接板由板材裁成的整体片材弯折成形,其中,左杆和右杆的弯折分别为位于左侧的悬臂、尾连接部位和位于右侧的悬臂、尾连接部位相对连接板向上弯折90°,骨架套的弯折为由整体片材的相应部位向下弯曲成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便携式移动电子设备终端中的连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整体片材的对应骨架套的相应部位中还具有被撕开或切开的部位,所述撕开或切开部位凸出在弯折后的骨架套外并处于弯折后的骨架套相对于连接板的后侧下部,且平行于骨架套的轴线,所述注塑套的侧面在所述撕开或切开部位外形成凸出部位。
3.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便携式移动电子设备终端中的连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整体片材的对应骨架套的相应部位中还具有侧面凸出部位,所述侧面凸出部位处于弯折后的骨架套相对于连接板的后侧下部,所述注塑套在侧面凸出部位外形成端面凸出部位。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用于便携式移动电子设备终端中的连杆,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在悬臂的内侧还具有未被弯转90°的与连接板连接的前连接部位。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便携式移动电子设备终端中的连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尾连接部位在未弯折前的外侧呈斜边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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