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线终端、无线基站以及无线通信系统中的通信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81625.1 | 申请日: | 2010-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263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0 |
发明(设计)人: | 小口直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W48/16 | 分类号: | H04W48/16;H04W76/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应志超 |
地址: | 日本神奈***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 终端 基站 以及 无线通信 系统 中的 通信 方法 | ||
1.一种无线终端,该无线终端包括:
第一获取装置,其在临时停止了与属于第一基站组的第一无线基站的通信的第一无通信时段中从第二无线基站获取时间点信息,该时间点信息指示了从所述第二无线基站发送服务信息的时间点,该服务信息指示了经由属于第二基站组的所述第二无线基站所提供的服务;以及
第二获取装置,其在根据所述时间点信息所指示的所述时间点确保并且临时停止了与所述第一无线基站的通信的第二无通信时段中从所述第二无线基站获取所述服务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终端,其中,所述时间点信息的发送频度高于所述服务信息的发送频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终端,该无线终端还包括请求装置,该请求装置请求所述第一无线基站的所述第一无通信时段与所述第二无通信时段中的至少一个。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终端,其中,所述请求装置根据所述时间点信息所指示的所述时间点来请求所述第一无线基站的所述第二无通信时段。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终端,其中,所述请求装置利用用于请求对所述无线终端与另一第一无线基站之间的通信环境进行测量的时段的扫描请求命令,来请求所述第一无线基站的所述第一无通信时段与所述第二无通信时段中的至少一个,其中该另一第一无线基站临近当前正在与该无线终端进行通信的所述第一无线基站。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终端,其中,所述请求装置利用用于请求临时停止与当前正在和所述无线终端进行通信的所述第一无线基站的通信的间歇通信请求命令,来请求所述第一无通信时段与所述第二无通信时段中的至少一个。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终端,其中
所述无线终端根据IEEE 802.16方式来与所述第一无线基站和所述第二无线基站中的各个无线基站进行通信,并且
所述时间点信息包括在下行链路映射DL-MAP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线终端,其中,所述时间点信息包括在所述下行链路映射中的广播控制指针消息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终端,其中,如果在所述第一基站组中不存在允许从当前正在与所述无线终端进行通信的所述第一无线基站进行切换的另一第一无线基站,则所述第一获取装置获取所述时间点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终端,其中,如果在所述第一基站组中不存在允许从当前正在与所述无线终端进行通信的所述第一无线基站进行切换的另一第一无线基站,则所述第二获取装置获取所述服务信息。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终端,其中,如果所述时间点信息所指示的所述时间点包括在所述第一无通信时段中,则所述第二获取装置在所述第一无通信时段中获取所述服务信息。
12.一种无线基站,该无线基站包括:
第一发送装置,其发送指示了发送服务信息的时间点的时间点信息,该服务信息指示了经由所述无线基站提供的服务;以及
第二发送装置,其发送所述服务信息。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无线基站,其中,所述时间点信息的发送频度高于所述服务信息的发送频度。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无线基站,其中
所述无线基站根据IEEE 802.16方式进行通信,并且
所述时间点信息包括在下行链路映射DL-MAP中。
15.一种无线通信系统中的通信方法,该无线通信系统包括无线终端、属于第一基站组的第一无线基站、以及属于第二基站组的第二无线基站,
该通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从所述第二无线基站发送时间点信息,该时间点信息指示了从所述第二无线基站发送服务信息的时间点,该服务信息指示了经由所述第二无线基站提供的服务;
从所述第二无线基站发送所述服务信息;
第一获取过程,其中由所述无线终端在临时停止了该无线终端与所述第一无线基站之间的通信的第一无通信时段中获取所述时间点信息;以及
第二获取过程,其中由所述无线终端在根据所述时间点信息所指示的所述时间点确保并且临时停止了该无线终端与所述第一无线基站之间的通信的第二无通信时段中获取所述服务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富士通株式会社,未经富士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281625.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