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设备、移动终端、通信系统和非接触通信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89014.4 | 申请日: | 2010-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027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1 |
发明(设计)人: | 上野正俊;川上大介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12/06 | 分类号: | H04W12/06;H04W76/02;G06K7/00;G06K19/07;G07F7/0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李晓冬;南霆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设备 移动 终端 系统 接触 装置 | ||
1.一种通信设备,包括:
无线通信单元,所述无线通信单元通过无线通信经由其它设备连接到网络;
结算处理单元,所述结算处理单元通过控制非接触通信单元以更新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中所存储的货币信息来执行到所述网络的连接费用的结算处理,所述非接触通信单元能够经由非接触通信读出非接触通信装置中所存储的信息,并且能够经由非接触通信向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写入信息;
认证信息记录单元,所述认证信息记录单元控制所述非接触通信单元来将当所述结算处理单元的结算处理被完成时从所述其它设备提供的认证信息写入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以及
认证处理单元,所述认证处理单元控制所述非接触通信单元来从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读出所述认证信息,并且使用所述认证信息执行关于所述其它设备的认证处理,从而通过所述无线通信单元建立网络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设备,其中,所述认证信息被设置了有效时段;
并且其中,在所述网络连接被临时切断并且到所述网络的连接在被写入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的认证信息的有效时段内被再次尝试的情况中,所述结算处理单元不执行到所述网络的连接费用的结算处理,并且所述认证处理单元使用从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读出的认证信息来执行关于所述其它设备的认证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通信设备,其中,在具有有效时段的认证信息在其它通信设备处被写入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并且到所述网络的连接通过在所述认证信息的有效时段内将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放到所述通信设备的所述非接触通信单元上而被尝试的情况中,所述结算处理单元不执行到所述网络的连接费用的结算处理,并且所述认证处理单元使用从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读出的认证信息来执行关于所述其它设备认证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通信设备,其中,在存在多个提供到所述网络的连接服务的所述其它设备的情况中,所述认证信息记录单元控制所述非接触通信单元以将作为所述结算处理单元处的结算处理的对象的提供连接服务的所述其它设备的信息以与所述认证信息相互关联的方式写入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通信设备,其中,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存储用于通过所述无线通信单元来访问各个所述其它设备的地址信息;
并且其中,所述认证信息记录单元控制所述非接触通信单元以将作为所述其它设备的信息的地址信息、所述认证信息以及所述认证信息的有效时段以相互关联的方式写入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
并且其中,所述认证处理单元在所述有效时段内在到所述网络的连接被尝试的时间点识别所述认证信息,并且通过基于与已被识别的所述认证信息相关联的地址信息访问所述其它设备来执行对所述其它设备的认证处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设备,其中,在存在多个提供到所述网络的连接服务的所述其它设备并且已经针对所述其它设备中的每个其它设备设置了优先级顺序的情况中,
所述结算处理单元以具有高优先级顺序的所述其它设备提供的连接服务作为对象来执行到所述网络的连接费用的结算处理;并且
所述认证处理单元执行关于具有高优先级的所述其它设备的认证处理,以通过所述无线连接单元建立网络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设备,还包括:
区域检测单元,所述区域检测单元检测所述设备所位于的区域;
其中,在存在多个提供到所述网络的连接服务的所述其它设备并且由所述其它设备中的每一个其它设备提供的连接服务的质量逐区域不同的情况中,
所述结算处理单元识别在由所述区域检测单元检测出的区域中具有高质量的所述连接服务的所述其它设备,并且以由所述其它设备提供的连接服务作为对象来执行到所述网络的连接费用的结算处理,并且
所述认证处理单元执行关于所述连接服务的质量高的其它设备的认证处理,以通过所述无线通信单元建立网络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设备,还包括:
观看/收听限制单元,所述观看/收听限制单元通过控制所述非接触通信来读出所述非接触通信装置中所存储的年龄信息,并且基于所述年龄信息来对通过所述无线通信单元经由网络连接提供的内容施加观看/收听限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索尼公司,未经索尼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189014.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