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支持视频信号投影的移动通讯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29805.0 | 申请日: | 2009-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6530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16 |
发明(设计)人: | 梁志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中电数码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4 | 分类号: | H04N5/74;H04N5/44;H04M1/21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 伟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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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支持 视频信号 投影 移动 通讯 终端 | ||
1.一种支持视频信号投影的移动通讯终端,包括移动通讯终端处理器、投影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移动通讯终端处理器连接的电视信号接收模块,所述通过电视信号接收模块接收的电视信号还可以通过所述投影模块投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持视频信号投影的移动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信号接收模块包括数字电视信号接收单元、模拟电视信号接收单元中的一个或者两个。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持视频信号投影的移动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移动通讯终端上的视频切换模块,所述视频切换模块在所述移动通讯终端处理器传输的数字视频信号和模块电视信号接收单元转换来的数字视频信号间切换接收,在移动通讯终端的显示单元和投影模块间切换输出。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中所述的支持视频信号投影的移动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模拟电视信号接收单元还包括视频信号转换装置,所述视频信号转换装置将接收的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视频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持视频信号投影的移动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模块包括视频处理器,所述视频处理器将接收的数字视频信号转换成投影模块处理的视频信号。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持视频信号投影的移动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通讯终端处理器还接收处理外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MP4、DVD、DV、相机以及移动通讯终端本身的视频信号。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持视频信号投影的移动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信号接收模块以电路集成或者嵌入方式设置于所述移动通讯终端上,或者以额外附加方式通过外部转接件与所述移动通讯终端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支持视频信号投影的移动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连接件设置有CFI/II接口、VGA、USB、HDMI、AV输入接口中的一个或者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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