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控显示装置、触控显示系统及其调整触控区域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10180098.2 | 申请日: | 2009-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434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04 |
发明(设计)人: | 柯杰斌;陈郁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1 | 分类号: | G06F3/041;G09G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69 | 代理人: | 严慎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县汐***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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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显示 系统 及其 调整 区域 方法 | ||
1.一种触控显示装置,该触控显示装置可接收一影像信号,并显示代表该影像信号的一影像画面,该触控显示装置包括:
一触控模块,用以提供具有触控功能的一触控区域;以及
一显示器,用以显示该影像画面,该显示器具有一显示状态调整模块,用以控制该显示器的一显示状态,其中该影像画面的范围藉由该影像信号的一信号分辨率与该显示状态所决定,该触控模块经由该显示状态调整模块得知该影像信号的该信号分辨率及该显示状态,以判断该显示器是否同时显示该影像画面及一无作用区域,其中该无作用区域为该显示器未显示该影像画面的区域;若是,则该触控模块调整该触控区域的坐标,以使该触控区域与该影像画面的范围相对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显示状态调整模块根据一对照表比对该信号分辨率及该显示状态或根据该信号分辨率及该显示状态直接计算,以输出一对应信号至该触控模块,以供该触控模块判断该显示器是否同时显示该影像画面及该无作用区域。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触控模块根据一对照表比对该信号分辨率及该显示状态或根据该信号分辨率及该显示状态直接计算,以判断该显示器画面是否同时显示该影像画面及该无作用区域。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触控模块将该无作用区域的范围重新定义,以增加该触控区域的范围,以使该触控区域与该影像画面的范围相对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触控模块将该无作用区域的范围重新定义,以新增一新操作区域,并且该显示器显示一新操作画面,以使该新操作区域与该新操作画面的范围相对应。
6.一种触控显示系统,该触控显示系统包括:
一计算机系统,具有一操作系统,用以输出一影像信号;以及
一触控显示装置,该触控显示装置与该计算机系统电性连接,以接收该影像信号并显示代表该影像信号的一影像画面,该触控显示装置包括:
一触控模块,用以提供具有触控功能的一触控区域;以及
一显示器,用以显示该影像画面,该显示器具有一显示状态调整模块,用以控制该显示器的一显示状态,其中该影像画面的范围藉由该影像信号的一信号分辨率与该显示状态所决定;该操作系统用以得知该影像信号的该信号分辨率及该显示状态,以判断该显示器是否同时显示该影像画面及一无作用区域,其中该无作用区域为该显示器未显示该影像画面的区域;若是,则该触控模块或该操作系统调整该触控区域的坐标,以使该触控区域与该影像画面的范围相对应。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触控显示系统,该操作系统经由该显示状态调整模块得知该显示状态。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触控显示系统,该操作系统经由该显示状态调整模块得知该信号分辨率及该显示状态。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触控显示系统,该操作系统根据一对照表比对该信号分辨率及该显示状态或根据该信号分辨率及该显示状态直接计算,以判断该显示器是否同时显示该影像画面及该无作用区域。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触控显示系统,其中该触控模块或该操作系统将该无作用区域的范围重新定义,以增加该触控区域的范围,以使该触控区域与该影像画面的范围相对应。
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触控显示系统,其中该触控模块将该无作用区域的范围重新定义,以新增一新操作区域,并且该显示器显示一新操作画面,以使该新操作区域与该新操作画面的范围相对应。
12.一种调整触控区域的方法,用于一触控显示装置,该触控显示装置提供具有触控功能的一触控区域,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接收一影像信号,并在该触控显示装置显示代表该影像信号的一影像画面;
检测并取得该影像信号的一信号分辨率;
检测并取得该触控显示装置所显示的一显示状态,其中该信号分辨率及该显示状态决定该影像画面的范围;
判断该触控显示装置是否同时显示该影像画面及一无作用区域,其中该无作用区域为该触控显示装置未显示该影像画面的区域;以及
若是,则调整该触控区域的坐标,以使该触控区域与该影像画面的范围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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