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避免挥发性裂解产物在高温分解和气化期间发生聚合的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09606.1 | 申请日: | 2008-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685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0 |
发明(设计)人: | 马诺吉·库马尔·萨卡尔;巴尼布拉塔·潘迪;马莱彦迪·法三提;克鲁普若鲁·凡卡塔·劳;贝蒂奇姆叔·萨克斯普利亚 | 申请(专利权)人: | 龙树能源私营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00 | 分类号: | C10J3/00;C10L10/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11 | 代理人: | 丁纪铁 |
地址: | 印度海*** | 国省代码: | 印度;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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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避免 挥发性 裂解 产物 高温 分解 气化 期间 发生 聚合 工艺 | ||
1.一种制备催化碳质材料的工艺,所述工艺包括下列步骤:
(a)将碳质材料浸泡在可溶性金属盐溶液中;
(b)干燥步骤(a)中的所述碳质材料;以及
(c)将所述碳质材料的温度升高至足以使所述金属盐分解为其氧化物和/或碳酸盐的温度,以获得催化碳质材料;
其中:所述可溶性盐能够在低于所述碳质材料分解温度的温度下,分解为氧化物和/或碳酸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碳质材料是木质纤维生物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金属盐选自包含镍、钴、铁和锌的群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可溶性盐是碳酸镍酰铵(nickel ammonium carbonate)。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金属盐的浓度在0.05%-2%的范围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可溶性盐的分解温度在150℃-300℃的范围内
7.一种避免挥发性裂解产物在碳质材料的高温分解或气化期间发生聚合的工艺,所述工艺包括热解和/或气化根据权利要求1的所述工艺获得的催化碳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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