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晶电视机金属框有效
申请号: | 200820111763.3 | 申请日: | 2008-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0372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04 |
发明(设计)人: | 陶晓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 | 分类号: | G02F1/13;H05K5/04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范晴 |
地址: | 215151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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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电视机 金属 | ||
1.一种液晶电视机金属框,包括面框(1)和边框,其特征在于:所述边框包括上、下水平支架(2)和左、右垂直支架(3),所述上、下水平支架(2)与左、右垂直支架(3)包括平行于面框(1)的前部和垂直于面框(1)的侧部,所述水平支架(2)和垂直支架(3)侧部相邻的端部之间通过连接角(4)固定,所述面框(1)四周分别固定在上、下水平支架(2)与左、右垂直支架(3)的前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电视机金属框,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水平支架(2)和左、右垂直支架(3)截面为“L”型,所述水平支架(2)和垂直支架(3)的侧部为空心长方管,所述连接角(4)两端设有分别与水平支架(2)和垂直支架(3)侧部相邻端部的管口插接配合的插入部(5),所述插入部(5)和侧部垂直于面框(1)方向对应设有以固定件(7)固定的连接孔(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电视机金属框,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水平支架(2)侧部底侧还连接有装饰板(1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电视机金属框,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水平支架(2)侧部底侧中端具有开口(8),所述开口(8)两端固定有连接件(9),所述连接件(9)底部设有向下的限位突起(11),所述连接件(9)位于限位突起(11)外侧的部分插入于开口(8)端部的管口内并与下水平支架(2)侧部于垂直面框(1)方向对应设有以固定件(7)固定的连接孔(6),所述装饰板(10)两端通过固定件(7)固定在连接件(9)位于管口外的底面,所述装饰板(10)端部设有与限位突起(11)配合的凹槽(1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电视机金属框,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框(1)底侧与装饰板(10)相应的设有向下延伸的装饰突起(1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电视机金属框,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水平支架(2)与左、右垂直支架(3)的皆前部朝向边框内侧设置,所述面框(1)四周与上、下水平支架(2)与左、右垂直支架(3)的前部之间通过双面胶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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