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780027664.5 | 申请日: | 2007-07-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9020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 发明(设计)人: | 辻嘉久;岩崎秀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可乐丽璐密奈丝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9K11/08 | 分类号: | C09K11/08;C09K11/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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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荧光 体前体 制造 方法 | ||
1.一种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中,对由荧光体母体、激活剂和共激活剂兼用颗粒成长促进剂构成的混合物施加0.1GPa以上的冲击压力,在共激活剂兼用颗粒成长促进剂存在下向荧光体母体中掺杂激活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该荧光体母体为由II族和VI族元素的化合物构成的II-VI族化合物半导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该II-VI族化合物半导体是硫化锌。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该激活剂为铜、锰、铱或稀土类元素的离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该稀土类元素为镨。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该激活剂为2种以上的金属元素的离子。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该激活剂的使用比例相对于100重量份荧光体母体为0.001~5重量份。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该共激活剂兼用颗粒成长促进剂为含有氯、钡或镁的化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该共激活剂兼用颗粒成长促进剂的使用比例相对于100重量份母体为0.1~20重量份。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被掺杂的激活剂的金属元素的离子半径比构成荧光体母体的金属元素的离子半径大。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该冲击压力由冲击波提供。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荧光体前体的制造方法,该冲击波为由火药炮或轻气炮产生的冲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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