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可开启性透明视窗的避光包装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75339.0 | 申请日: | 2007-09-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6941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24 |
发明(设计)人: | 李雨菡;李永进;李勇;李印东;石玮;李春卉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雨菡 |
主分类号: | B65D25/54 | 分类号: | B65D25/54;B65D33/04;B65D81/3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32013吉林***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开启 透明 视窗 避光 包装 | ||
1.具有可开启性透明视窗的避光包装,其特征在于:避光包装是避光的容器或者软包装袋,包装体壁上有透明视窗,透明视窗外有可重复性开启闭合的避光薄层物覆盖。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开启性透明视窗的避光包装,其特征在于:包装体避光部分为具有避光作用的材质,材质是深色玻璃,或者是单层不透光或折光性好的塑料,或者是多层不透光的复合塑料,或者是不透光的纸质材料,或是透明的材质外覆盖一层具有避光作用的膜性物质。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开启性透明视窗的避光包装,其特征在于:透明视窗的位置设计在包装体的体壁,或者设计在内容物可通过的包装把手部位。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开启性透明视窗的避光包装,其特征在于:包装的透明视窗外的覆盖层是可重复性粘贴或者其他的可重复性开启关闭的结构。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开启性透明视窗的避光包装,其特征在于:包装是有固定形状的容器,或者是软包装。
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开启性透明视窗的避光包装,其特征在于:包装具有可重复开启的开口,开口是有螺纹瓶口,或者是没有开口的软包装形式,或者具有一个细管状出口。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雨菡,未经李雨菡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75339.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可复位式骨折外固定支架
- 下一篇:鼓/引风机对接式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