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93373.5 | 申请日: | 2007-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623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1 |
发明(设计)人: | 松原亨;田端淳;秋田拓;贝吹雅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16H61/00 | 分类号: | F16H61/00;B60W2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江立;柴智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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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驱动 系统 控制 设备 | ||
1.一种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所述车辆驱动系统具有:包括差速机构(16)的差速部分(11),所述差速机构(16)具有与发动机(8)相连接的第一元件、与第一电动机(M1)相连接的第二元件,以及与动力传递部件(18)相连接的第三元件,所述动力传递部件(18)用于将所述发动机的输出分配至所述第一电动机和所述动力传递部件;和配置在所述动力传递部件与驱动轮(34)之间的动力传递路径中的变速部分(20),所述控制设备的特征在于包括:
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通过考虑所述差速部分的给定元件的转速确定用于对所述变速部分的变速要求的所述变速部分的速比的容许范围,来基于所述容许范围限制所述变速部分的变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通过参照所述变速部分的输出转速关联值与发动机转速之间的关系确定所述容许范围,以便防止所述给定元件的转速超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通过参照所述变速部分的输出转速关联值与发动机转速之间的关系确定所述容许范围,以便防止所述给定元件之间的相对转速超速。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通过参照所述变速部分的输出转速关联值与发动机转速之间的关系确定所述容许范围,以便防止所述给定元件之间的相对转速超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还包括与所述动力传递部件相连接的第二电动机(M2);
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确定所述容许范围,以便防止与所述第二电动机相连接的元件和与所连接的元件保持接合的元件之间的相对转速超速。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还包括与所述动力传递部件相连接的第二电动机(M2);
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确定所述容许范围,以便防止与所述第二电动机相连接的元件和与所连接的元件保持接合的元件之间的相对转速超速。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还包括与所述动力传递部件(18)相连接的第二电动机(M2);
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确定所述容许范围,以便防止与所述第二电动机相连接的元件和与所连接的元件保持接合的元件之间的相对转速超速。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还包括与所述动力传递部件(18)相连接的第二电动机(M2);
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确定所述容许范围,以便防止与所述第二电动机相连接的元件和与所连接的元件保持接合的元件之间的相对转速超速。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通过抑制所述变速部分(20)被要求的变速而限制所述变速部分的变速。
10.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通过延迟所述变速部分(20)被要求的变速而限制所述变速部分的变速。
11.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通过实行与所述变速部分(20)被要求的变速不同的变速而限制所述变速部分的变速。
12.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通过强制实行基于所述变速部分(20)的当前状态的变速而限制所述变速部分的变速。
13.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基于所述变速部分(20)的输出转速关联值和实际发动机转速确定所述容许范围。
14.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车辆驱动系统的控制设备,其中,所述变速部分变速限制装置(86)基于所述变速部分(20)的输出转速关联值和目标发动机转速确定所述容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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