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以三七、三七根、三七花为原料的饮用酒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065946.6 | 申请日: | 2007-06-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859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 发明(设计)人: | 苏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源 |
| 主分类号: | C12G3/02 | 分类号: | C12G3/02 |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陈左 |
| 地址: | 671213云南***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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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三七 原料 饮用 | ||
1、一种以三七、三七根、三七花为原料的饮用酒,其特征在于:将三七、三七根、三七花分别泡入50度的纯粮食酒,浸泡一定时间后取出三七、三七根、三七花,加入50度纯粮食酒进行陈酿,陈酿后进行均质、混合,再根据成品酒的酒精度要求进行调配,过滤后灌装为成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三七、三七根、三七花为原料的饮用酒,其特征在于:三七、三七根破碎后进行浸泡,按重量计算,三七、三七根与50度纯粮食酒的浸泡比例为0.5~2∶100,三七花与50度纯粮食酒的浸泡比例为1~5∶100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以三七、三七根、三七花为原料的饮用酒,其特征在于:浸泡时间为50~60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三七、三七根、三七花为原料的饮用酒,其特征在于:按重量计算,浸泡后的酒液与纯粮食酒又按3~5∶7~5的比例均匀混合后密封陈酿50~60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三七、三七根、三七花为原料的饮用酒,其特征在于:按重量计算,陈酿期满后,三七、三七根、三七花陈酿酒按2~3∶2~3∶6~4的比例进行均质后混合,再按成品酒的酒精度进行调配,通过硅藻土微膜过滤器进行过滤,过滤后灌装、封口包装为成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三七、三七根、三七花为原料的饮用酒,其特征在于:按重量计算,三七、三七根与50度纯粮食酒的浸泡比例为1∶100,三七花与50度纯粮食酒的浸泡比例为2∶1000,浸泡时间为60天,浸泡后的酒与纯粮食酒按4∶6的比例均匀混合后密封陈酿50~60天,陈酿期满后,三七、三七根、三七花陈酿酒按3∶3∶4的比例进行均质,均质后混合,按成品酒的酒精度进行调配,调配后,通过硅藻土微膜过滤器进行过滤,过滤后灌装,封口包装为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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