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比表面碳气凝胶的制备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50975.5 | 申请日: | 2007-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6879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朱斌;陈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思摩纳米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B31/00 | 分类号: | C01B3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1731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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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比表面 凝胶 制备 | ||
1.一种制备高比表面碳气凝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下述步骤进行:
(1)称取一定数量的间苯二酚与一定量的糠醛混合,形成A液。
(2)将催化剂、分散剂等用醇稀释形成B液。
(3)在常温下将B液滴加到搅拌状态下的A液中形成有机醇溶胶预聚体。
(4)在密封容器中于30-90℃条件下凝胶老化3-15天形成有机醇凝胶。
(5)将密封容器敞开于30-80℃下干燥形成有机气凝胶。
(6)将该凝胶于700-1100℃下惰性气体保护维持1-3小时形成碳气凝胶。
(7)将该碳气凝胶和1-5倍(重量比)的强碱或强酸活化1-2天,水洗至中性干燥。
(8)在惰性气体保护下于650-900℃烧结1-3小时得高比表面碳气凝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醇,其特征在于,所使用的醇为一元醇,优选甲醇、乙醇、异丙醇,更优选乙醇或异丙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在30-90℃之间优选60-90℃更优选70-8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在密封容器内指的是在凝胶过程中不能有或很少有溶剂挥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强碱或强酸活化可以是KOH、NaOH、Na2CO3或H3PO4、HNO3等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1-5倍,优选2-5倍,更优选2-4倍,最优选3-4倍(重量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惰性气体保护可以是,N2、Ar2等所有惰性气体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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