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常温下可长期保存的苹果猕猴桃山羊奶饮料及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04642.1 | 申请日: | 2006-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519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2 |
发明(设计)人: | 曹斌云;王建刚;加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A23C9/152 | 分类号: | A23C9/152;A23L3/00 |
代理公司: | 西安新思维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秦芳 |
地址: | 712100陕西省西安市***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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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常温 长期 保存 苹果 猕猴桃 山羊 饮料 制备 方法 | ||
1.一种常温下可长期保存的苹果猕猴桃山羊奶饮料,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山羊奶35%-40%,苹果汁4-6%,猕猴桃汁20-25%,纯净水25%-30%,白砂糖4-6%,山羊奶稳定剂0.2%-0.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常温下可长期保存的苹果猕猴桃山羊奶饮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下述步骤进行:
(一)备料
1.山羊奶的取得和检验
要求奶羊饲养环境最高温度在一天中的35℃以上高温不超过3小时,山羊奶采集时的环境温度不超过28℃,山羊奶采集后应在2小时内冷却到1~4℃,低温保存,山羊奶加工前细菌总数不超过100万个/ml,芽胞杆菌不超过10万个/ml,酸度不能高于15°T,乳蛋白大于3.0%,乳脂肪大于3.2%,非脂固形物大于8.3%,钙大于130mg/100g,磷大于70mg/100g;
2.苹果汁和猕猴桃汁要求
风味纯正,清澈无杂质,加工工艺采用公知技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二)巴氏杀菌
山羊奶净化后进行巴氏杀菌,苹果汁、猕猴桃汁分别进行巴氏杀菌。
(三)标准化配制
巴氏杀菌奶、苹果汁、猕猴桃汁在1小时内迅速冷却到2~4℃进行标准化配制,山羊奶35%-40%,苹果汁5-8%,猕猴桃汁20-25%,纯净水30%-35%,白砂糖4-6%,山羊奶稳定剂0.2%-0.5%进行混合配制,配制时先向山羊奶中加入苹果汁、猕猴桃汁和纯净水,搅拌均匀后再加入白砂糖和山羊奶稳定剂,搅拌混合均匀调配成符合国家和企业质量标准的山羊乳饮料。
(四)脱膻处理
(五)预热均质
将上道工序送来的奶预热至70~75℃进行均质,一级均质压力21~23Mpa,二级均质压力6~8Mpa;
(六)灭菌
灭菌温度为121℃~129℃,时间15~35秒;
(七)无菌罐装
产品检验、包装、贮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常温下可长期保存的苹果猕猴桃山羊奶饮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巴氏杀菌温度为65~85℃,10~15分钟。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常温下可长期保存的苹果猕猴桃山羊奶饮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中,采用脱气或“闪蒸”工艺进行脱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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