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呼叫全过程的信令跟踪记录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43007.7 | 申请日: | 2006-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4095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26 |
发明(设计)人: | 薛涛;孔霁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24 | 分类号: | H04L12/24;H04Q7/34;H04Q7/38;H04Q3/545;H04M3/42 |
代理公司: | 西安西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张军 |
地址: | 710075陕***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呼叫 全过程 跟踪 记录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呼叫全过程的信令跟踪记录方法。
背景技术
在通信领域内,交换系统中已经实现了单一信令的呼叫跟踪,如V5信令跟踪、DSS1信令跟踪、SS7信令跟踪、INAP信令跟踪、MAP信令跟踪、TCP/IP消息跟踪,但所有这些跟踪均为指定跟踪,不能实现从呼叫发端到终端的多种信令全程自动跟踪。而在开发测试过程中或在工程维护现场,当呼叫接续出现异常时,目前缺乏一种对呼叫接续从发端到终端进行全程跟踪的手段,没有这种手段,也就无法获取呼叫接续过程中的原始数据,而该原始数据能够被用于对呼叫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地分析处理。因此有必要开发一种呼叫全过程信令跟踪记录方法,为开发测试、工程现场维护以及运营商日常维护提供异常呼叫原始数据采集手段。
目前,呼叫接续过程的信令跟踪或是仅仅针对单一信令来跟踪,如中国专利申请CN02152567.6;或是仅仅应用于移动通信领域,如中国专利申请CN02137650.6。这两者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前者,仅仅针对呼叫接续中的单一信令来跟踪,不能够将呼叫接续整个过程中的全部信令给予跟踪记录,也就不能反映出一次呼叫接续从发端到终端的信令全过程,进而使系统操作和维护人员可以无法获得呼叫信令流程和内容,无法迅速判断用户呼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无法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系统的故障,这将会给用户和运营商带来巨大的损失。后者虽然能够记录呼叫全过程的信令,但仅仅是针对移动通信领域,由于移动通信网中系统设备和组网方式与固定电话网存在许多本质不同,对于固网领域的呼叫全过程的信令跟踪则无法按照提供的方法实现。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呼叫全过程的信令跟踪记录方法,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仅能跟踪某一类型信令或是仅能够针对移动用户进行信令跟踪,不能对呼叫的信令进行全过程跟踪等缺陷。
本发明为一种呼叫全过程的信令跟踪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设置信令跟踪条件;
(2)对呼叫过程收发的各种信令与信令跟踪条件进行匹配;
(3)对符合信令跟踪条件的呼叫的信令进行全程跟踪并将跟踪结果返回给后台计算机;
(4)由后台计算机将跟踪到的信令按照信令规范进行解释、显示和存储。
其中,步骤(1)进一步包括:
(A)、在后台计算机设置所跟踪呼叫的信令跟踪条件,将该跟踪条件发送给交换机;
(B)、交换机中的维护管理模块对所收的信令跟踪条件进行解析并处理;
(C)、在呼叫跟踪表中占用并设置相应的登记项。
所述交换机若为发端局,则将跟踪的用户号码映射为终端编号并将该号码存入呼叫跟踪表中的相应字段,上述映射信息作为各采集点判断是否跟踪的依据。
所述交换机若为非发端局,则仅将跟踪号码存入呼叫跟踪表中的相应字段。
所述交换机为:固网交换机、移动网交换机或者智能网的业务交换点。
所述步骤(1)还包括:将信令跟踪条件在相关的跟踪点上进行设置。
所述相关跟踪点包括:交换机的用户终端模块、呼叫处理模块、中继终端模块。
所述信令跟踪条件为用户号码。
步骤(2)所述呼叫过程收发的各种信令为:模拟线路信号消息、中国No.1信令消息、R2信令消息、DSS1数字用户信令消息、SS7(TUP/ISUP)信令消息、V5信令消息、INAP信令消息、MAP信令消息、TCP/IP消息、呼叫结束时呼叫控制消息、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信令消息以及其它与呼叫过程相关的信令消息。
步骤(3)所述的后台计算机可以是维护台或者网管台。
所述步骤(3)进一步包括:
若为用户启呼,用户终端模块查询呼叫跟踪登记表,维护管理模块向后台计算机回送此启呼消息,并在占用呼叫控制表时,在呼叫控制表中置呼叫跟踪标志,激活此次呼叫全过程跟踪;
若为中继启呼,中继终端模块根据信令消息的初始地址消息中取出的主叫地址信息查询呼叫跟踪表,通过维护管理模块向后台计算机回送初始地址消息,并在占用呼叫控制表时,在该表中置呼叫跟踪标志,激活此次呼叫的全过程跟踪并在中继终端控制表中设置跟踪标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未经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10043007.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