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通信系统、移动台、无线基站及无线网络控制站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38256.0 | 申请日: | 2005-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7516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臼田昌史;安尼尔·尤密斯;中村武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NTT都科摩 |
主分类号: | H04Q7/38 | 分类号: | H04Q7/38;H04L1/16;H04L12/56;H04L29/08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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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通信 系统 无线 基站 无线网络 控制站 | ||
1.一种移动通信系统,其构成为:数据发送端装置根据从数据接收端装置发送来的送达确认信号,使用数据信道及控制信道将发送数据块进行重传,
所述数据发送端装置具备:
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其将所述数据信道与所述控制信道之间的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和所述发送数据块的最大重传次数建立关联地进行管理;和
重传部,其重传该发送数据块,直到所述发送数据块的重传次数达到与该发送数据块的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建立关联的所述最大重传次数为止;
所述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构成为:根据所述数据发送端装置与所述数据接收端装置之间的链路使用状况,决定将所述发送数据块的最大重传次数设定为0次的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
2.一种移动通信系统,其构成为:数据发送端装置根据从数据接收端装置发送来的送达确认信号,使用数据信道及控制信道将发送数据块进行重传,
所述数据发送端装置具备:
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其将所述数据信道与所述控制信道之间的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和所述发送数据块的最大重传次数建立关联地进行管理;和
重传部,其重传该发送数据块,直到所述发送数据块的重传次数达到与该发送数据块的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建立关联的所述最大重传次数为止;
所述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构成为:根据所述数据发送端装置与所述数据接收端装置之间的链路使用状况,决定与所述发送数据块的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建立关联的所述最大重传次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构成为:将至少一个最大重传次数设定为0次。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构成为:将与小于规定阈值的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建立关联的所述发送数据块的最大重传次数设定为0次。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设定为:随着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增大,所述发送数据块的最大重传次数也增大。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该移动通信系统还具备无线网络控制站,其构成为:对所述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指示所述发送数据块的与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建立关联的所述最大重传次数。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该移动通信系统还具备无线网络控制站,其构成为:对所述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指示将所述发送数据块的所述最大重传次数设定为0次的最大的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该移动通信系统还具备无线网络控制站,其构成为:对所述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指示将所述发送数据块的最大重传次数设定为1次以上的最小的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
9.一种移动台,其构成为:根据从无线基站发送来的送达确认信号,使用数据信道及控制信道将发送数据块进行重传,
该移动台具备:
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其将所述数据信道与所述控制信道之间的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和所述发送数据块的最大重传次数建立关联地进行管理;和
重传部,其重传该发送数据块,直到所述发送数据块的重传次数达到与该发送数据块的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建立关联的所述最大重传次数为止;
所述最大重传次数管理部构成为:根据所述移动台与所述无线基站之间的链路使用状况,决定将所述发送数据块的最大重传次数设定为0次的所述发送功率比或所述发送数据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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