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机动车闪光式制动灯无效
申请号: | 00256133.6 | 申请日: | 2000-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2477472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2-20 |
发明(设计)人: | 刘东深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东深 |
主分类号: | B60Q1/44 | 分类号: | B60Q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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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50022 山东省济南***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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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闪光 制动 | ||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动车(包括汽车、电动车、拖拉机、摩托车)制动灯,特别是制动灯电路的改进。
现有机动车的制动灯(指汽车、电动车、拖拉机尾部两侧和摩托车尾部中间原装的)其相关电路为电瓶的正极通过电线串联制动灯开关、制动灯(1个或并联的2个)后与电瓶的负极相接。由于该电路中没设闪光装置(如闪光器或闪光继电器),制动时发出的红光不闪,这种无变化、无分辩率、警示效果不明显和不强烈的信号,使后面的驾驶员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并容易导致驾驶员疲劳和不能迅速作出反应。特别是在车多速度快,夜间尾灯也发红光的情况下,制动灯的光线更不容易发觉,经常造成连锁性追尾撞车事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能提高警示效果和分辩率,以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机动车闪光式制动灯。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如下措施来实现:
电瓶的正极通过电线串联制动灯开关、制动灯后与电瓶负极相接,在电瓶正极与负极间串联有闪光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可通过如下措施来实现:
所述的闪光装置串联于制动灯开关与制动灯之间。
所述的闪光装置是指闪光器或闪光继电器。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当制动灯开关接通电路时,制动灯即可发出闪光,它与现有制动灯发出的光相比,能提高警示效果和分辩率,可给后方的驾驶员很舒服的感觉,可减轻驾驶员的疲劳,从而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能为行车安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作进一步说明:
电瓶4的正极依次通过电线5串联制动灯开关1、闪光装置2、制动灯3(以一个为例)后与电瓶4的负极相接,形成的电路是机动车整个电路中的一部分。当机动车制动灯开关1接通电路,电流通过闪光装置2到达制动灯3时便发出闪光。制动灯开关1断开电路,制动灯3停止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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