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虚拟现实场景中的交互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0654663.8 | 申请日: | 2019-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4119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24 |
发明(设计)人: | 陈奕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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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虚拟现实 场景 中的 交互 方法 装置 | ||
1.一种虚拟现实场景中的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电子设备通过显示装置显示虚拟对象;
所述电子设备确定所述虚拟对象映射到真实环境的虚拟映射对象和真实对象是否叠加;
响应于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叠加的确定结果,所述电子设备执行以下步骤:
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的叠加区域所对应的虚拟对象上显示灰色阴影,或者,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叠加区域对应的虚拟对象上显示用于指示所述叠加区域所在位置的文本;
停止检测作用于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的叠加区域的操作,或者,当所述电子设备检测到作用于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的叠加区域的操作时,所述电子设备不响应所述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确定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是否叠加,具体包括:
所述电子设备建立三维坐标系;
在所述三维坐标系中,所述电子设备确定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之间的距离是否小于或等于0;
其中,当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0时,所述电子设备确定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叠加;当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之间的距离大于0时,所述电子设备确定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不叠加。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在运行第一应用程序时,确定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是否叠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安装于用户头部;当所述电子设备移动时,保持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电子设备的相对位置不变;
所述交互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叠加的确定结果,所述电子设备输出第二提示信息,所述第二提示信息用于指示用户向第一方向转动或移动至第一位置,使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不叠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安装于用户头部;当所述电子设备移动时,保持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的相对位置不变;
所述交互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叠加的确定结果,所述电子设备输出第三提示信息;所述第三提示信息用于指示用户向第二方向转动或移动至第二位置后触发所述电子设备重新通过所述显示装置显示所述虚拟对象,使所述虚拟映射对象和所述真实对象不叠加。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装置为显示屏,所述电子设备通过显示装置显示虚拟对象具体包括: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显示屏上显示虚拟对象;或者,
所述显示装置包括光学装置,所述电子设备通过显示装置显示虚拟对象具体包括:所述电子设备通过所述光学装置投射和虚拟对象所对应的光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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