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制动提醒方法、灯光控制方法、装置及车辆在审
申请号: | 201810108511.3 | 申请日: | 2018-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574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03 |
发明(设计)人: | 马东辉;郝志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52 | 分类号: | B60Q1/52;B60Q1/44;B60R16/023 |
代理公司: |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 代理人: | 王伟锋;刘铁生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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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第一控制信号 车辆制动 灯光控制 紧急制动状态 车身控制器 高位制动灯 发光参数 紧急制动 车辆制动技术 车身电子稳定 闪烁 提示信号 误判 追尾 交通事故 提示 发送 驱动 | ||
1.一种车辆制动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确定车辆是否处于紧急制动状态;
在确定所述车辆处于紧急制动状态时,发送第一控制信号;所述第一控制信号用于指示车身控制器驱动所述车辆的高位制动灯进行闪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制动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车辆是否处于紧急制动状态包括:
获取车辆行驶方向的车速和减速度;
确定所述车速和减速度是否满足预设条件,所述预设条件为所述车速大于第一预设值,且所述减速度在预设范围内;所述第一预设值为45km/h-55km/h之间的任意值,所述减速度的预设范围为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减速度,小于或等于第二预设减速度;所述第一预设减速度为3.5m/s2-4.5m/s2之间的任意值,第二预设减速度的范围为5.5m/s2-6.5m/s2之间的任意值。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制动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预设值为50km/h;
和/或;
所述第一预设减速度为4m/s2;
和/或;
所述第一预设减速度为6m/s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制动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接收到针对所述第一控制信号反馈的第一错误信号时,重新发送所述第一控制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制动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确定所述车辆解除紧急制动状态时,发送第二控制信号;所述第二控制信号用于指示所述车身控制器控制所述车辆的高位制动灯熄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制动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车辆行驶方向的减速度为0时,确定所述车辆解除紧急制动状态。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制动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接收到针对所述第二控制信号反馈的第二错误信号时,重新发送所述第二控制信号。
8.一种灯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接收到第一控制信号时,确定所述第一控制信号对应的发光参数;所述第一控制信号用于指示车身控制器驱动车辆的高位制动灯进行闪烁;
根据所述发光参数控制车辆的高位制动灯进行闪烁。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灯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参数包括所述车辆的高位制动灯的闪烁频率,所述闪烁频率为5±5%Hz。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灯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接收到第一控制信号时,确定所述第一控制信号对应的发光参数,包括:
在接收到的第一控制信号有效时,确定所述第一控制信号对应的发光参数;
所述灯光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接收到的第一控制信号无效时,反馈第一错误信号。
11.如权利要求8至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灯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接收到第二控制信号时,控制所述车辆的高位制动灯熄灭。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灯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接收到第二控制信号时,控制所述车辆的高位制动灯熄灭,包括:
在接收到的第二控制信号有效时,控制所述车辆的高位制动灯熄灭;
所述灯光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接收到的第二控制信号无效时,反馈第二错误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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