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食物加工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039901.0 | 申请日: | 2017-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256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3 |
发明(设计)人: | 王亚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43/04 | 分类号: | A47J43/04;A47J43/07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蔡洪贵 |
地址: | 200070 上海市闸***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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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食物 加工 装置 | ||
1.一种食物加工装置,包括螺杆(20)、挤压筒(60)和壳体(30),其中,所述食物加工装置还包括端部支撑件(10),所述端部支撑件包括:
本体(18),所述本体上设有支撑孔(12),所述支撑孔用于支撑所述螺杆(20)的设有螺牙的螺杆本体(21)的前端;
第一联接部(11),所述第一联接部设置在所述本体(18)的第一端,所述端部支撑件(10)通过所述第一联接部(11)联接到所述壳体(30);
第二联接部(17),所述第二联接部设置在所述本体(18)的第一端,所述端部支撑件(10)通过所述第二联接部(17)联接到所述挤压筒(60);
其中,所述支撑孔(12)、所述第一联接部(11)、所述第二联接部(17)被构造成在组装状态下使得所述螺杆(20)、所述挤压筒(60)和所述壳体(30)同心地布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孔(12)的内表面接触所述螺杆本体(21)的前端的螺牙牙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联接部(11)是用于与所述壳体(30)的前端接合的至少一个凸出部(16)。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物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凸出部(16)按螺旋线的形式设置在所述本体(18)的第一端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端部支撑件还包括用于指示所述端部支撑件(10)联接到所述壳体(30)的预定位置的指示部分(1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联接部(17)包括围绕所述支撑孔(12)设置的支撑部分,所述支撑部分使所述挤压筒(60)与所述支撑孔(12)保持同心。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食物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分是凹入部分或凸出部分,其中所述凹入部分或所述凸出部分的尺寸与所述挤压筒(60)的前端的尺寸相适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端部支撑件(10)还包括前盖(40)和第三联接部(19),所述第三联接部与所述第一联接部(11)设置在所述本体(18)的与所述第一端相反的第二端,所述端部支撑件(10)通过所述第三联接部(19)联接到所述前盖(40)。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端部支撑件(10)还包括前盖联接孔(13),所述端部支撑件(10)利用穿过所述前盖联接孔(13)的螺栓(50)固定在所述前盖(40)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加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加工装置是榨汁机或绞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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