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的磷酸化的芳基乙醇胺衍生物无效
申请号: | 93116857.0 | 申请日: | 1993-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349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4-12 |
发明(设计)人: | L·J·比利;J·M·伯格;R·L·扎维斯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史密丝克莱恩比彻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F9/30 | 分类号: | C07F9/30;A61K31/6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汪洋 |
地址: | 英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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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式(I)的化合物或它的药用盐,它的酯或酰胺,或它的药用的溶剂化物,上述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含有上述化合物的药用组合物和上述化合物在医药中的应用。 | ||
搜索关键词: | 磷酸化 乙醇胺 衍生物 | ||
【主权项】:
1、式(Ⅰ)的化合物:或它的药用盐,它的酯或酰胺,或它的药用的溶剂化物,其特征在于。R0代表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基;R1代表氢或烷基;R2代表式(a)部分:其中R4和R5各自独立地代表氢,烷基,羟烷基,环烷基或R4与R5一起代表(CH2)n其中n是2,3或4;T代表氢,腈或-COR5基其中Ra代表羟基,和烷氧基或-NRtRu基其中Rt和Ru独立地代表氢,烷基或Rt和Ru与它们连在一起的氮一起代表饱和杂环基;和R3代表氢,卤素,烷基或烷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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