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一种脚踏车的电动助力器无效
| 申请号: | 88210261 | 申请日: | 1988-03-05 |
| 公开(公告)号: | CN88210261U | 公开(公告)日: | 1988-11-30 |
| 发明(设计)人: | 张天来;吴德宝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市苏家屯区电动车厂 |
| 主分类号: | B60L11/12 | 分类号: | B60L11/12;B62M7/00 |
| 代理公司: | 辽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史旭泰 |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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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一种脚踏车的电动助力器,是属于脚踏车的附属装置。本实用新型包括直流电机,离合器、蓄电池、充电器。其特征在于电机的定子是由(四个对称磁瓦构成,电机轴上具有摩擦轮,具有可同时使摩擦轮同车轮的外胎相接触,电源接通的离合器。本实用新型具有噪音小,造价低、应用范围广,外形小,结构紧凑,使用方便等特点。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脚踏车 电动 助力器 | ||
【主权项】:
1、一种脚踏车的电动助力器:包括直流电机1、离合器43、蓄电池40、充电器37,其特征在于:(1)电机1的定子是由四个对称的磁瓦34所构成;(2)电机1的轴30上具有摩擦轮2;(3)离合器43包括可动板架22、底板10、定触头14动触头15、可动板架22上固定有支架18,支架18与底板1、10上的支架21之间具有压簧19,底板10的中间具有可调立柱4,动架16上由有弹簧7固定的开关动柱5,动架16上具有与开关动柱5上的动触头15相应的定触头14,动架16可分别绕可动板架22上的动轴17、底板10上的定轴18转动;可动板架22上具有可固定电机1的通孔24,线闸钢丝20的一端穿过支架18固定在支架2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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